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丁牧群 /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以為自己要被強暴」洋女日光浴驚魂 比基尼遭鹹豬手伸入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bit.ly/2DSUZ9X
1名外籍女子在台東海邊日光浴,遭王姓男子鹹豬手猥褻。示意照片
一名外籍女子2019年2月27日穿著比基尼,在台東海濱公園附近沙灘日光浴,男子王家元
見四下無人,竟將鹹豬手伸進洋女比基尼,摸她胸部和下體,洋女嚇壞了擔心被性侵,立
刻抵抗尖叫,王男雖停止猥褻但仍在附近徘徊不去,洋女鼓起勇氣用手機對著王男拍攝,
才把他嚇跑。最高法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王男1年2月徒刑定讞。
這名在台工作的外籍女子指稱,當時是早上11時30分左右,她在台東市海濱公園做日光浴
,注意到有一名男子躲在石頭旁邊看她,被發現後他稍微離開,但沒多久又靠近坐在她身
邊,「我有做出推的動作,但他就用手環抱我的肩膀,並把手伸進我比基尼上身及下身,
我第一時間嚇到了,以為自己要被強暴」。
洋女告訴法官,接著她開始抵抗並尖叫,王男才停止,慢慢離開,並沒有試圖逃走的樣子
,好像對剛才所做的一切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在附近繞來繞去,「他還邊走邊朝我招手
,似乎是要跟我繼續剛才的事情」,她忍無可忍拿出手機對王男錄影,王男逃跑並遮掩面
貌,洋女肯定地說:「我有看到王男的臉,我能確認我錄影的人與當時摸我的是同一人。
」
任職廚師的王男則辯稱,當日海邊遊客很多,他是去看人家釣魚,因為搞不清楚為何洋女
要拍攝他,「我要閃避,用手將臉部遮住並快步奔跑離開現場,她講的是英文,我聽不懂
,加上當時海邊風大,聽不清楚她講什麼」。
王男強調:「我遮住眼睛和嘴巴的動作是因為當日風沙很大,我被拍的時候是小跑步,我
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跑,我覺得那不算跑,因為在空曠的地方要離開的話,不是快步走就
是跑步離開。」
一、二審法官依據洋女拍攝的影片等事證,認定王男確實猥褻穿著比基尼的洋女,均依強
制猥褻罪判他1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王男上訴,全案定讞。(丁牧群 /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10/I47NDYBT4YQATUTSZRGY2E2CQA/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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