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提案廢掉「處罰」改勸導的陳歐珀終

作者: henrysu1625 (嗯嗯嗯嗯嗯)   2020-08-12 15:53:24
※ 引述 《geotian (我不等曇花)》 之銘言:
: 標題: [爆卦] 提案廢掉「處罰」改勸導的陳歐珀終於鬆口
: 時間: Thu May 21 11:26:4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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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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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acebook.com/chenoupo/posts/3048977451806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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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文:
:  
: 感謝你們的聲音與建議,我們會再好好研議與探討
:  
: 本次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草案之提出,主要是歐珀得知交通違規的民
: 眾檢舉案件從106年到108年呈現大幅增加態勢,經向警方了解,檢舉案件量大增確實造成
: 警力負擔,從而提出本次修正。
:  
: 這次提案社會各界多所指教,歐珀表示感謝,這是台灣多元聲音可理性探討的可貴,但歐
: 珀也要特別澄清,這次立法意旨絕不是鼓勵民眾違法,也不是限制民眾檢舉的權利,基於
: 微罪不舉原則,若非惡性重大違規,希望經過社會對話以及嚴謹的立法過程,提出解決民
: 怨的提案供各界理性思辨,讓未來的警民合作取締交通違規能有更趨完善的機制。
:  
: 本案已正式獲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列入議程待審,尚未經過立法審查過程,歐珀身為提案人
: ,基於對連署人的尊重,會邀集這次連署人共同探討,並以各界的反應為基礎,釐清相關
: 的爭議,至盼完整的立法能給社會帶來更進步的力量。
:  
: 附上警政署意見表示供參:
: 106年至108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件數由291萬餘件成長至391萬餘件,為避免舉發錯誤影響
: 民眾權益,警察機關受理檢舉案後,須派員至違規地點查證,審查違規屬實後始得舉發,
: 故警察人員處理檢舉案件所需時間,遠高於警察人員當場攔檢舉發違規之時間。
:  
: 近年交通違規檢舉件數驟增,相關受理、審查、回復及舉發等作業,確已造成警察機關龐
: 大工作負荷。
:  
: 為減輕警力負擔,委員研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條文,提供交通部及警政
: 署等行政機關評估,委員將督請相關行政單位妥適研究如何修正相關條文,俾使民眾檢舉
: 方式能發揮彌補警力不足、協助改善交通安全及秩序之作用,而非造成警力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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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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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案後,連署人賴品妤、范雲等人不是被出征,就是出車禍。但這樣模模糊糊回應,也
: 沒說撤案不撤案,只說要再研究。
:  
: 2.怕警察過勞,第一成立警察工會避免不當勤務,第二修法。
: 廢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一項第五款
: 還給警員真正執法能力,立委不關說,這樣警察才不會累。
:  
: 3.以上兩點做好,就可完全消滅全台灣檢舉達人,各位大立委對各位金主地方選民也會有
: 交代。台灣其他地方的交通事故或是用路人、行人、娃娃車、長輩、摩托車我知道不關你
: 們的事,你們只對選區的老人負責,但要想想我們的下一代,有些事情需議道德勇氣,並
: 不只要選票思維,這是世代的交通正義。就像是明知會掉選票,你們的老闆都願意挺同婚
: ,在交通政策上,希望各位委員,如果我已經不能控制每天勇敢一次,撤回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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