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告《河底撈》侵權 因為一個字《海底撈》輸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812007590-260402?chdtv
中時新聞網 黃瀞儀
來自大陸知名連鎖火鍋店《海底撈》,以親切的服務態度、知名的火鍋湯底打響名號,在
台灣擁有一票死忠粉絲,而這家於1994年成立的火鍋品牌,卻出現了疑似仿冒商標的餐廳
《河底撈》,《河底撈》成立於2018年,《海底撈》認為對 方商標與自己相似,因此一
狀告上法院,而一審判決出爐,《海底撈》訴訟請求遭駁回。
《河底撈》於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記,《河底撈》是一間販售中式料理的餐廳,它的招
牌整體採用藝術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點水,呈現河流的藝術視覺,「底」字下面的
那一點,則是由一個魚形的圖像所代替,且整個招牌上方,都有一隻活蹦亂跳的魚形圖像
。
但《海底撈》認為,《河底撈》使用的字體標誌,與海底撈公司註冊的字體商標相當類似
,河底撈餐廳在其經營場所,使用「河底撈」商標,屬於飯店服務業中典型的商標使用行
為,構成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近似商標,此舉侵犯了「海底撈」商標專用權。
但河底撈餐廳反駁,河與海讀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原告若認為「意思」上解釋有類似
的話,那麼海和河的相似之處是有「水」,不過一個是鹹水、一個是淡水,且生活中有水
的用詞隨處都有,照海底撈的邏輯,只要是用有水的「江湖河海」,都是侵犯原告商標專
用權,尤其兩方提供的料理服務,更是截然不同。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河底撈》與《海底撈》商標,雖然都有「底撈」二字,但在文字整
體字形方面,兩者還是存在一定差異;而海底撈公司旗下經營的料理,全是川菜系列火鍋
,河底撈經營的料理則是典型湘菜系列,因此並不構成商標侵犯權,駁回《海底撈》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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