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好奇是不是只有台灣有這種"違規的人比較囂張"的特殊情況
我現在還在澳洲墨爾本啦
在澳洲開車了一段時間
總共收到過三張罰單
第一張是在速限50的地方開到59
原因是因為我從速限60的地方開到速限50的地方沒注意到速限下降
被路邊的警察拍到
這裡一樣有一些彈性可以讓你做緩衝但是只有5公里的緩衝不像台灣有10公里
這邊超速9公里的罰單是214澳
第二次是在餐廳吃飯
餐廳前面剛好有停車位
但是限停30分鐘
我以為只要時間到了出來重新補時間就好
所以我吃到一半時間到又出去補了30分鐘的停車費
結果吃完以後車上夾了一張81澳的罰單
因為我超時停車
限停30分鐘就是你30分鐘一定要離開,不是補停車費就好
最後一張是路邊限停兩小時的車位我停了超過兩個小時
一樣是車上夾了張81澳的罰單
因為我只有在澳洲待過
想問一下,全世界只有台灣這麼隨興違規都不用開單
還是澳洲很嚴格只要違規就要開單
到底哪一種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