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18歲可自主結婚 最快2023上路
聯合報 /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天將討論多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十八歲的法案,主要是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
十八歲,同時也將男女訂婚與結婚年齡統一,訂婚為十七歲,結婚則為十八歲,若順利送
立法院審議,三讀後再經兩年緩衝期,最快二○二三年上路,屆時男女十八歲成年後即可
結婚,不必像現在雖滿十八歲、想結婚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法務部等十四部會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卅八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十八歲法案
,經政務委員羅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今送行政院會討論。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草案主要涉及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將成年年齡由廿歲修正為十
八歲,現行法律只要有以民法成年為年齡門檻的規定,除有特殊考量,亦隨同修正;另外
也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十五歲,這次修正男女訂婚年齡均為十
七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十六歲,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
丁怡銘說,至於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後,民眾原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行政處分、法院裁判、
契約得享有至廿歲或成年之權利或利益,像是撫卹金、遺屬年金、補助款、救助款、夫妻
離婚後所約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等,在新法施行後,其於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的既有權
益,修正亦明文保障持續享有至廿歲。
丁怡銘說,民法成年年齡調降,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數量眾多,至少需兩年緩衝期,
並配合曆年制,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二○二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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