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嘖嘖
林佳龍不是上個月才剛震怒過嗎?
還說不讓行人要擴大刑責呢。
怎麼感覺警政署做的事好像是往反方向在走啊。
當然交通部管不到警政署啦,但是警政署也管不到林佳龍震怒吧,林佳龍再出來對警政署
震怒一下好嗎。
https://i.imgur.com/f2eY2an.jpg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銘言:
: 來源:交通會客室
: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posts/1488873394629992
: 以下為summary:
: 昨天警政署外流的最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草案
: 將限縮檢舉項目調整成以下狀況
: https://i.imgur.com/TkmfUnG.jpg
: https://i.imgur.com/nlgNVDn.jpg
: 基本上影響最大的是第55條的臨時停車
: 以及第44條第2項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
臺
: 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 這兩項未來不能檢舉只能靠警察開單
: 還有以後只要被檢舉 六分鐘內就是無敵星星被檢舉全部都不予舉發喔
: 雖然道安相關專頁一片罵聲不過地方社團都一片叫好
: 以後馬路就是臨時停車場 直線行經行人穿越道看到行人穿越也不用讓了
: (但轉彎不禮讓行人是在第48條第2項還是能檢舉)
: 因為被檢舉通通不會舉發
: 聽說上個月才有行人被撞死結果我們政府居然禁止檢舉不禮讓行人
: 笑死人
作者:
dio0204 (逐雨)
2020-08-13 12:31:00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要不然你要當地下市長?
作者: lesasa 2020-08-13 12:32:00
怎麼可以想起來呢 不太聰明喔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0-08-13 12:33:00黑龍上次講得檢討就不痛不癢,只有考慮司機退場機制,呵其他都是些什麼強化道路規劃的狗皮,我看早串好不想管了
作者:
miacp ( )
2020-08-13 12:34:00資進黨aka菸黨,當然替比較有資源的講話,路人<<<<四輪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0-08-13 12:34:00現在改要檢舉行人過馬路沒先退三步了吧 我想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20-08-13 12:35:00來喔,聰明用路人跟中共同路人自己選一個喔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20-08-13 12:39:00投KMT你們就準備背共軍坦克壓吧,被4-2輪撞該知足了
作者: YJM1106 (YM) 2020-08-13 12:39:00
要是聰明的部長加進去 說不定不退三步還會被罰錢呢這樣還是算了吧 太聰明了
作者:
mortleo (mort)
2020-08-13 12:40:00擴大刑責跟限縮檢舉管道是兩件事,刑罰加嚴,判定也從嚴
作者:
GLung (GLung)
2020-08-13 12:40:00別說啦人家現在個人事務有點多別逼他啦
作者: joejoe21 (Blue) 2020-08-13 12:41:00
根本就動物農場的劇情,歷史一再重演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8-13 12:42:00懲罰加重但是都沒在抓是有個屁用
作者: Jimstronger (往事如烟) 2020-08-13 12:44:00
警政署不是內政部管的嗎?
判定從嚴有個屁用我在高雄路上這麼久他媽從來沒看過警察在抓未禮讓行人操你媽的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20-08-13 13:00:00警察是專門抓機車未兩段式左轉以及禁行機車的單位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