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舉臨停及不禮讓行人 警政署:討論階段未施行

作者: ezJapan (Japan)   2020-08-13 20:49:37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
3.完整新聞標題:
檢舉臨停及不禮讓行人 警政署:討論階段未施行
4.完整新聞內文:
警政署今天表示,民眾檢舉案攀升,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新增檢舉項目,暫未納入汽車不禮讓行人及臨時停車,草案為討論階段未施行,會參考外界意見後評估納入。
警政署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一修正草案仍在討論階段未施行,將蒐集外界意見,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開會,才會函報交通部。
有網友在批踢踢實業坊(PTT)貼文提到,警政署提出修正草案,將不可檢舉汽車臨停及不禮讓行人,引發討論,網友認為應可檢舉汽車不禮讓行人。
對此,警政署今天表示,修正草案未納入檢舉汽車不禮讓行人,是因分析檢舉案件發現,民眾拍攝檢舉影片、照片的角度、方向較難辨別汽車是否未禮讓行人,常現爭端,所以未納入草案;至於檢舉臨停也未納入,因多數駕駛人臨停狀況是可勸導不舉發,若外界認為需檢討,會參考意見,評估納入修正草案。
警政署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一是民國85年增訂,目的為彌補警力不足和維持交通秩序,近年因智慧型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檢舉交通違規件數大幅成長,經統計,最多件數為檢舉違規臨停和違規停車。
警政署表示,一名汽車駕駛人曾因未打方向燈,10多分鐘內被檢舉26次,類似案件層出不窮,除無法即時導正駕駛人違規行為,也與原條文內容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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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指出,舊條文未列檢舉項目,外界認為定義不清容易變成民眾挾怨報復工具;修正草案新增條例式檢舉內容,像未戴安全帽、使用手機或抽煙、危險駕車與競駛、違規超車、闖紅燈與紅燈右轉等項目都能檢舉,明定6分鐘內只能檢舉一次。
警政署強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一修正草案為初步構想,是要蒐集各警察機關意見,若民眾有想法,也可提供警方參考。(編輯:方沛清) 1090813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8130318.aspx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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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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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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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好新聞
網路示意圖
讓警察去路口站或許比較好
至少開車的會怕
尤其小黃沒在讓的
作者: DASHOCK   2020-08-13 20:50:00
沒事幹嘛討論~~~
作者: soarling   2020-08-13 20:51:00
等你實施還得了喔!?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20-08-13 20:51:00
垃圾警察 祝你各位都因為違停被車撞死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見你)   2020-08-13 20:51:00
我們就看看哪個立委敢支持 絕對照三餐問候
作者: anti87 (天機老人)   2020-08-13 20:52:00
違停這麼嚴重,竟然討論放寬 垃圾何欣純支持啊
作者: hsinchu2950 (沈默力量)   2020-08-13 20:53:00
立法很會,執法無能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0-08-13 20:54:00
禮讓行人難辨別的影像早就被警察端退件了哪會有什麼爭端
作者: sean3378   2020-08-13 20:54:00
因多數駕駛人臨停狀況是可勸導不舉發<=幹林娘
作者: OnoderaHaru (小野寺春)   2020-08-13 20:54:00
幹一堆臨停的垃圾都併排停車停到馬路上了耶幹
作者: james575043   2020-08-13 20:55:00
垃圾薪水小偷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08-13 20:58:00
這也要討論 垃圾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20-08-13 21:03:00
大家都玲停怎辦
作者: tidalwave00 (潮起潮落)   2020-08-13 21:09:00
酒駕也輕放,開車的路權最大,大車無敵
作者: sponge88 (CIRCUS LIFE)   2020-08-13 21:10:00
民眾檢舉不禮讓行人難判定,那你警察去站路口取締啊,我從來沒看過警察站路口抓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難怪台灣常有行人在斑馬線少被撞死。
作者: ezJapan (Japan)   2020-08-13 21:13:00
所以就讓警察去站每個路口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0-08-13 21:14:00
道交處罰條例廢掉算了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20-08-13 21:17:00
這種事連討論都不應該 台灣已經很無法無天了 只是懶得開單能算警察怠症的理由嗎
作者: gxlin (阿明)   2020-08-13 21:17:00
高幹撞死一個 百姓就安全了
作者: sponge88 (CIRCUS LIFE)   2020-08-13 21:18:00
你不給檢舉,警察也不執法,那你警政署是還要多少行人死在斑馬線上?還是你們覺得台灣駕駛人會突然變的有駕駛道德會先讓行人?或著你們警政署大官都不當行人的所以沒這種困擾?
作者: stevenkane (耶屎)   2020-08-13 21:20:00
人力不足?檢舉成功當績效就能解決警政署網頁連email都沒有,根本垃圾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20-08-13 21:23:00
小英政績+1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20-08-13 21:24:00
面對現實吧 假正義魔人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20-08-13 21:29:00
行人學會退三步拉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8-13 21:30:00
幹你娘不符合標準就不給過了,直接取消檢舉是三小違規超車、闖紅燈跟紅燈右轉還六分鐘只能檢舉一次?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20-08-13 21:33:00
我也很討厭
作者: GingerMeow   2020-08-13 21:35:00
警察不執法,還不許人民檢舉,討論個屁,把法條廢掉好了,以後我開車轉彎都不用停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20-08-13 21:38:00
10分鐘內被被檢擧26次 你覺得他這輩子就那10分鐘違規嗎?完全就是民智未開的表現 就像之前比利時的那個南投說民情一樣 根本下夕下景 真希望你們這些爛人趕快滾這個根本連討論都不該討論 民眾需要檢舉就是因為你們這些薪水小偷
作者: tallpenguin (penguin)   2020-08-13 21:48:00
支持修法的家人都被車撞死
作者: wildli0422 (wild)   2020-08-13 21:53:00
下次來討論警察不可以領薪水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20-08-13 21:55:00
又在測風向啊,垃圾政策推出來討罵的嗎如果沒人罵你們就要讓交通越來越爛下去嗎
作者: stvc (stvc)   2020-08-13 22:00:00
這就是立委的提案,肏 垃圾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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