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0年8月14日
2.記者署名:
記者賴郁薇/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她睡夢驚醒「痛痛」 客運鄰男拿筆「挑開」襯衫鈕扣戳胸
4.完整新聞內文:
客運有襲胸狼!高雄市高姓男子去年搭客運北上,疑趁鄰座妙齡女子熟睡之際,偷偷拿筆
「挑開」她貼身襯衫鈕釦,還頻頻前傾撩撥窺探;女子朦朧驚覺「胸部痛痛的」,一睜開
眼就目睹鄰男「拿筆從扣子縫隙戳我胸部」,一把緊抓他右手。高雄地院近日認定高男意
圖性騷擾,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高男去年5月17日上午從高雄搭客運前往台北市,路途中與妙齡女比鄰而坐,
女子不敵睡意陷入熟睡。突然,女子從夢中驚醒,「感覺胸部痛痛的」,瞥見高男手拿著
筆、撥開她衣服,從扣子縫隙戳胸,下意識急抓住「狼爪」報警。
高男心急辯駁,「我沒有觸碰她胸部」。然而,警方調閱車內監視器,發現高男頻頻右手
拿筆,上半身傾向女子座位,多次出手撩撥窺探,接著被女子當場抓住右手;在在都與被
害女子指述情節相符,認定他確實犯性騷擾。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高男公然在車內持筆挑開陌生女子衣物襲胸,行徑大膽,毫不尊重他
人身體性自主權,理應嚴加責難,況且,被害女子多次當庭表示,「當初如果被告跟我道
歉,我會原諒他,但是被告從頭到尾都沒有跟我說對不起」,痛斥他態度惡劣,「我希望
他去關,我不會原諒他」。
高雄地院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高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781206
6.備註:
這套路我看過 但日本的是在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