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男超速闖紅燈撞死人 「非危險駕駛」1無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20-08-16 00:34:02
※ 引述《DuDu (林北告到你無處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2男超速闖紅燈撞死人 「非危險駕駛」1無罪1免關
: 4.完整新聞內文:
: 葉姓男子2018年間駕車返家途中,與吳姓駕駛發生行車糾紛,兩人意氣用事,在大馬路

: 尬車並闖紅燈,撞死無辜的鄧姓機車騎士,肇事的葉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新北地院

: 他超速未達飆車程度為由,輕判10月、緩刑3年,免關,吳男則無罪。案經上訴,高等

: 院認為兩人沒有危險駕駛,維持原判。
: 2018年間,葉男開車載老婆返家時,前方路徑突遭未打方向燈的吳男插入,他氣得爆粗

: ,猛踩油門加速欲超車,未料吳男未禮讓,兩輛車爭執不下,直接在深夜的大馬路上疾

: ,嚇得葉妻不斷尖叫「放慢行車速度」。
: 即使聽到「前有測速照相」的警示音,葉男仍不放棄,好不容易超過吳男,卻未止戰,

: 人繼續超速狂飆,看到紅燈也不停,互不示弱,卻釀成他人死亡悲劇。
: 19歲的鄧男依照紅綠燈標誌騎車,守規矩地穿越路口,煞車不及,無端撞上違規闖紅燈

: 葉男,當場噴飛,葉男此時才清醒,趕緊下車查看,不幸的是,鄧男已無生命跡象。而

: 急踩煞車的吳男目睹整起意外,也不敢落跑,兩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 新北地院指出,葉男被吳男插入前方車道,心有不快爆粗口,並超車平復不快心情,直

: 意外前都處於領先狀態,車速雖然較快,但與一般超速相當,未達「飆車」程度,並沒

: 檢察官所指控的「一前一後」、「忽左忽右」、「併排競速行駛」、「任意違規超車變

: 佔據道路車道」情形,並非競速。
以上都算是廢話
: 新北院認為,葉男無前科,且和死者父母成立調解,支付調解金,足見深具悔意,給予

: 刑免關;吳男則非肇事者,獲無罪。檢察官不滿刑罰過輕,以兩人危險駕駛為由,提起

: 訴。
「和解」這個才是重點
支付的大概就是罰單
然後和解換緩刑
過失致死罪就算沒和解
沒記錯的話大概關個1-2年就出來了
台灣法律是保障有錢人跟活著的人
: 高院表示,2人確實超速又闖紅燈,但跟其他車輛時速差不多,屬於深夜車少導致的超

: 行為,非高速飆車,且兩人只有各超車一次,並無任意變換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故評

: 後認定原審判決合理,維持原判,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61650
: 6.備註:
: 所以是鄧姓機車騎士自己不注意路況才被撞死,自己該負最大肇事責任
: 結論大概四這樣.....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20-08-16 00:42:00
家屬,剛開始都不想和解,但在檢察官跟法官「開導」下,都會清楚這種都判不重…最後只好含淚收下和解書。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8-16 00:50:00
推~加害者保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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