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0-08-16 13:16:57※ 引述《ymuit (眼眸之珠)》之銘言:
: 桃園妹慘遭狂毆!14天後再因「洗澡洗太久」被活活打死…生前苦哀求:放過我
: 判秦女、巴男有期徒刑6年、6年。
人渣!他性侵妓女、兒子竟在一旁看 2審重判12年
剛剛看到其他板PO的這篇新聞
台灣的法律大概目前是處於「混沌」狀態
所有刑事罪裡面大概就是殺人判最輕
我國立委鼓勵殺人嗎?
作者:
realtw (realtw)
2020-08-16 13:17:00台灣性關係判很重 殺人很輕 貴島法律就是擦屁股的紙啊台灣現在結婚男女有婚外性行為還會賠錢有刑責 笑破我LP兩性關係上 台灣還有延用清朝法條咧還在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20-08-16 13:19:00
立委誰選的啊?明明殺人案刑ㄑㄧˊ行期要變重需要立委修法
作者:
realtw (realtw)
2020-08-16 13:22:00全世界恐怕只有台灣婚外性行為要賠錢的 大清台北國
作者: raku (raku) 2020-08-16 13:24:00
什麼都推給立委 法務部去提修法阿 司法院也可以提修法建議阿 現在是法界擺爛嗎?
作者: raku (raku) 2020-08-16 13:25:00
立委是代表民意去做修法最後把關 他們可不是法律專業
所以就算是犯罪者 只要他活著就該保障他的權益多於已死的受害者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20-08-16 13:27:00
司改會就一個殺人犯啊
作者:
j23930 (小巴)
2020-08-16 13:29:00傷害致死跟殺人差這麼多 真法盲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20-08-16 13:30:00
你看看立委那種德行 你在期待什麼
作者:
l2l (快樂的潛水夫)
2020-08-16 13:37:00台灣人命真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