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黃子倩
3.完整新聞標題:
婚宴待付款不見!新秘、助理被要求「脫光檢查」...PO網批警執法過當
4.完整新聞內文:
有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內PO文並附上多張照片與影片,原因是,他的朋友到高雄湖
內區一家餐廳幫新人化妝,結果遇到新人要付給飯店的錢不見,報警處理,警方到場之後
要求進出新娘休息室的新秘和助理以及可疑男子都要「脫光光」搜身,讓他覺得很不合理
!認為搜包包是職責所在,但脫光無法接受。對此,警方解釋當下都有徵得當事人同意,
一對一到隱密房間檢查,並無執法過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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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PO文控訴員警要求新秘以及助理脫光搜身,質疑是「執法過當」。(圖/記者黃
子倩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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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友的PO文,他指出新秘和助理都被要求全身脫光搜身,包含內衣內褲都不能穿,叫
人情何以堪,又不是在查緝毒品,而且強調調閱監視器時,已經有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如
果是他偷的錢,那脫光搜身的民眾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賠償,更質疑這樣的做法有沒有「執
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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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現場搜新秘及助理的隨身物品。(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對此警方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16日晚間9點40分,當時接獲報案指出湖內區一家餐廳有
婚宴待付款遭竊,員警到場並檢視資料,報案人指出最後一次見到婚禮預備金到發現遭竊
這段時間內,出入放置處的人一共有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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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現場搜新秘及助理的隨身物品。(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警方進一步澄清,因事出緊急,為釐清在場人士的嫌疑,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員警採取一
對一,帶到隱密房間檢查人身還有隨身物品,過程中有經過同意才繼續進行,衣物都由當
事人自行脫去,期間也沒有提出異議,最終的檢查結果沒有發現遭竊的現金,湖內分局將
持續擴大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並積極偵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17/17864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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