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3023595 (我愛夏天)》之銘言:
: 聯合報
: 記者李奕昕、戴永華、陳弘逸
: 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今年上半年檢舉二七三萬多件已逼近三年前一整年數字;
警
: 方統計發現,檢舉案超過半數是對交通安全影響不是很大的違規停車,有立委認為已出
現
: 檢舉浮濫、耗費警力狀況,擬修法規範警方處理民眾檢舉案要「先勸導再舉發」,但一
提
: 出就遭罵翻。
: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不少鄰居互相檢舉違規停車,有人不滿被開罰單而「瘋
狂
: 檢舉」報復,還有行車糾紛後尾隨對方檢舉違規,出現惡意檢舉、挾怨報復現象;警政
署
: 統計,去年有人一年檢舉一萬五七八一件,平均每天要檢舉四十多件,登「檢舉達人」
排
: 行冠軍。
: 三成是「無效檢舉」
: 警政署指出,近五年檢舉交通違規快速成長,二○一六年受理一五三萬多件,去年已攀
升
: 至三九一萬多件,今年更破紀錄,上半年就有二七三萬多件,基層員警逐件查證是否屬
實
: 並將處理情形回覆檢舉人,其中三成因檢舉資料不明確、檢舉時間逾期或重複檢舉成為
「
: 無效檢舉」。
: 檢舉違規項目最多是違規停車,去年二九九萬七一八八件檢舉案有一五七萬五九○七件
檢
: 舉違停,比率逾五成,其次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及闖紅燈,各占近一成。
: 官警:耗費無謂警力
: 「民眾檢舉闖紅燈、蛇行、惡意逼車等易造成重大立即危害的違規可彌補警力不足,但
多
: 數檢舉的違停案件對增進交通安全意義不大,也造成無謂警力耗費。」官警說,違停牽
涉
: 車輛數及停車位「市場供需」,單靠執法無法解決,且深夜或未妨礙通行的違停對安全
影
: 響較小,建議民眾檢舉項目應限縮在檢舉重大違規。
: 民眾:檢舉人何心態
: 違停兩度遭檢舉的屏東洪姓男子表示,住家外道路有人行道,他的車身只要露出人行道
一
: 點點就被檢舉,「檢舉人到底抱持何種心態」?他說,違規遭警方攔查,還有澄清說明
空
: 間,警方會依違規情節及行政裁量權決定勸導或開罰,就算警方逕行舉發也會透過專業
儀
: 器採證,但許多民眾只憑手機拍照就舉發,爭議頗大。
: 「先勸導再舉發」挨批
: 立委陳歐珀日前提案連署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希望警方確
定
: 民眾舉發事件屬實時要先勸導,再犯同一違規行為再舉發,獲十九名立委連署支持,但
一
: 提出就被人罵翻,質疑助長違規。
: 陳歐珀表示,此提案並不是鼓勵大家要檢舉或不檢舉,只是有些人惡意在同一地點檢舉
輕
: 微違規造成警力負荷,因此才希望透過修法來避免惡意「檢舉魔人」造成警力負擔,也
希
: 望讓民眾輕微違規有勸導改善機會。他說目前未撤案,也尚未送進交通委員會討論,想
多
: 聽各界聲音再決定。
: 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4787185
: 最近怎麼很多這種檢討檢舉人新聞 想透過媒體帶風向?
: 根本原因就是警察執法怠惰、或者首長想討好人民要求警察只勸導
: 才會造成大家心存僥倖
: 違規開罰有沒有效?絕對是有效的
: 我也曾經違規臨停紅線想買東西,遇到警察來勸導,之後還是不當一回事,
: 但有次被開罰單就學乖了,下次就乖乖找車位,再走路去買。
: 文中有警官說只靠執法沒用,原因在停車位
: 這點想吐槽,其實真正原因就是很多人「心存僥倖、貪圖方便」
: 很多時候附近就有停車位,只要走3~5分鐘就可以
: 甚至停車位就在前面,也懶得先停好車再來買東西
: 如果直接開罰就能讓違規者了解違規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建議所有檢舉項目皆需負擔處理費10元,因公共資源有限,考慮比例原則,微罪檢舉的成
本可多一個來源。而對檢舉人來說,因要付出金錢成本,自我就會過濾此種違規項目是否
值得,若以可改善社會優良風氣,或者此檢舉可解決自己困擾,我想這還蠻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