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邀女性友人談心事竟「想跟你XX」 桃園男熊抱強吻下場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8月間與友人聚餐後,以「訴說心事」為由邀約女子至其住處聊天,
卻熊抱女子欲親吻遭拒,女子轉身離去被李抓住雙臂強行拖回房間,對其撫摸胸部與私處
還聲稱「想要與妳XX、想插入…」等語,女子極力反抗奪門而出,又被李抓回房間企圖硬
上,女子不顧混身是傷掙脫後成功逃離,並到醫院驗傷提告;李坦承犯行不諱,桃園地院
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李男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至公益機構或團體等機構提供
40小時義務勞役,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姓男子與女子是朋友關係,去年8月28日晚間,李男與女子等人聚餐至深夜
零時許,結束後以「訴說心事」為由邀約女子至其住處客廳聊天,李男趁孤男寡女之際竟
想入非非,趁機熊抱女子並欲親吻女子嘴唇遭拒,女子起身閃躲並欲離去,卻遭李男抓住
雙臂,李不顧女子再三以言語及動作表示拒絕,二度熊抱女子試圖推入房間。
雙方拉扯之際,李卻趁機撫摸女子胸部與私處,還脫去自己外褲,以勃起之生殖器緊靠在
女子屁股間,同時宣稱「想要跟妳XX,想要插入,想要XX在裡面」等語,女子極力反抗奪
門而逃至電梯,但又被李抓回房間且再度企圖硬上,女子不顧雙手、腹部與下背部多處瘀
挫傷奮力掙脫成功逃離現場,並到醫院驗傷對李提告強制性交,桃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
起公訴。
女子指控李男企圖對其強制性交,事後曾向友人哭訴並到醫院驗傷,女子並提供李男事後
透過通訊軟體向女子對話紀錄截圖與醫院診斷證明佐證;李男在院方偵訊時坦承犯行,事
後也與女子達成賠償與和解。
地院法官審酌,李男違反女子意願而以強暴手段,對其實施強制性交犯行,並於對女子以
強暴手段導致其雙手等多處挫傷瘀青,違反女子身體自主權,更對其造成身心造成至大陰
影,惟念李坦承犯行且已獲得女子原諒達成和解,給付女子賠償金,女子同意原諒並不再
追究刑責,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李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責付
保護管束,並於本件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
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之義務勞務,本案還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18/17878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