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彰化逆時中】打臉政風查辦鬧劇!「精準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0-08-20 10:31:52
※ 引述《d8888 (Don)》之銘言:
: ※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 很高興 我昨天提出的論點在政論節目 有些勇敢的名嘴跟進並且支持
: : 像王時齊跟溫朗東都覺得找政風辦此案就是查貪瀆沒錯 都說陳時中真的太客氣了
: : 找政風本來就是查貪、查圖利因涉及國家公帑的使用 以及是否圖利特定人的問題
: : 昨天不過陳時中昨天提出的問題,就已經不是政風的範圍,應該移請監院跟檢調調查

: : 也就是彰化縣衛生局違法唆使居家檢疫的民眾出門到醫院作採檢的問題
: : 因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頒布居家檢疫的相關規定
: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
: : https://www.cdc.gov.tw/File/Get/J543AuhC0RekunDfw2JQcg
: : 居家檢疫外出規定
: :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C5kUY8uabLdMFsDpkZaPEA?typeid=9
: : 以上都是統一由指揮中心 依照武漢肺炎條例法定授權防疫指揮官 頒布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39&flno=7
: : 第 7 條
: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 : 第16條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39&flno=16
: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處
: : 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 三、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依第七條規定實施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 : 彰化縣衛生局唆使居家檢疫人員,非依中央授權的法定條件下外出,就已該當此項處

: : 當然外出採檢的居家檢疫者你們是不用擔心,因為你們是聽從衛生單位公務員指示
: : 基本上非出於故意過失違反不會被處罰
: : 但是通知居家檢疫者外出採檢的公務員,就應該難逃行政處罰了,不能說是依照上級

: : 就擺脫責任,除非你有先向衛生局長陳述意見,否則依照行政罰法也應該一併處罰。
: : 另外圖利罪的部分,經過昨天一天的相關事實跟依據規定來看,看來也更加的鞏固,
: : 依據規定指揮中心頒布的規定,無症狀感染要外出,要符合的程序及要件
: : 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
: : 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

: : 1.應該由居檢者主動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 結果你地方衛生單位竟然主動邀請
: : 2.這種無症狀居檢者要作採檢 應該自費的 你卻讓他可以用公費支出
: : 這很明顯就是圖利了
: 這個部分個人有疑問
: https://www.slc.moj.gov.tw/media/209415/1090110scan.pdf?mediaDL=true
:
作者: furbyyeh (螢火蟲的夜晚)   2020-08-20 10:35:00
陳時中:也可以自行開車、騎機車前往醫院採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4230234.a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0-08-20 10:36:00
在火燒下去 我看彰化縣衛生局長應該準備辭職了
作者: bighorse0   2020-08-20 10:36:00
台灣不是想要就可以回國的
作者: d8888 (Don)   2020-08-20 10:38:00
https://tinyurl.com/y2syetfn根據檢察署解釋。只要所謂「當事人」有可能隨時變化、增加就不是「特定」私人如果彰化篩檢有一套標準,被(亂)篩的對向會隨時間變化自然不能說是「特定」私人
作者: dogdudu (yi)   2020-08-20 10:40:00
辭職?前面文章翻一翻,應該要抓人起訴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0-08-20 10:43:00
照你這樣說 土地所有權人可能變化 所以刻意圖利特定土地的徵收案件 不就都不可能成立圖利罪了 因為都是公眾只要圖利對象雖然可得特定 但會增加或隨時變化就不算特定你不覺得你拿"公眾係指已經集合之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0-08-20 10:46:00
好吧,我講的不是很好,不過這案例肯定是特定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0-08-20 10:46:00
已經集合 是用在圖利罪上解釋公眾用的嗎? XDD
作者: d8888 (Don)   2020-08-20 10:54:00
圖利特定土地徵收案件,是因為土地所有人是我好朋友龍五如果土地所有人是別人本官就不圖利了這情況當然算特定私人,我就是要朋友龍五發財,不要別人跟彰化的例子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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