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你法官要判無罪沒差
但不能開釋吧!出來危害社會怎麼辦?
難保哪天兇嫌精神又被刺激到,拿把菜刀將路人或無辜的法官全砍了是不是?
這種精神病患等於是不定時炸彈,要有機構可以講他永遠隔離,而不是放他無罪出去趴趴
走
最好有像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或是隔離島之類的機關
讓這類精神病患好好接受收容治療,就算治不好,也不至於會危害社會或親人
政府怎麼都不願意在這個問題上,擬定經費處置呢?就讓精神疾病人自生自滅?只能兩手
一攤說沒辦法?法律規定無罪?
這些政客每天只會吵意識型態,唉...
※ 引述《Kao3142 (小高)》之銘言:
: 非比尋常的判例
: 就要有非比尋常的條件吧
: 這樣才能讓人信服阿
: 無辨識能力的免死金牌已經凌駕於一個人
: 的生命權之上了
: 命比紙薄 看了真的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