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cbr (hcbr)》之銘言:
: ※ 引述《epson5566 (ep)》之銘言:
: : 幹嘛問 如果又殺人了怎麼辦?
: : 法盲嗎
: : 當然無罪啊
: : 都吸毒吸到腦子壞了
: : 什麼怎麼辦
: : 死法盲
: 先不討論他有罪無罪,
: 我現在只想問一句話,
: 他現在要如何回歸社會?
: 世界上唯一能接濟他的人被他親手剁頭,
: 兩個姊姊只會出張嘴,
: 法官高高在上說他無罪把他丟給衛生局,
: 阿衛生局能監管他多久?
: 能確保他不再吸毒?
: 他如果沒工作生活無以為繼要如何讓他能不去走偏門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我認為所有更生人,應該都要優先進入法院當約聘雇開始來回歸社會,
全台灣法院很多清潔打掃、保全警衛或簡單文書工作都可以交給他們。
因為社會上的一般人太法盲只會排擠他們,
更生人受到壓迫又沒工作,只好回去做壤事。
但法官相信他們可教化,會改過自新不會再犯,剛好可以利用在法院工作給他們認證,
在法院工作了幾年,讓社會相信他們改過了,可以慢慢再轉介去其他工作,
並附上在法院工作數年的證明。
如此一來一般人就會比較信賴更生人。
就像悲慘世界的尚萬強一樣,被神父感化成為一個好人,
是不是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