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長照悲歌...7旬老婦人持榔頭打死丈夫 一審判2年8月
4.完整新聞內文:
76歲陳姓阿嬤長期照顧疾病纏身的吳姓丈夫,2018年間疑不堪長照壓力,涉嫌持榔頭猛搥
丈夫頭部十三下致死,遭依殺人罪嫌起訴。陳阿嬤如今生活無法自理,依賴家人照顧,她
曾在辯論終結前當庭說「很後悔做這件事」。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4時宣判,合議認定
陳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
這起長照悲歌發生在2018年10月17日,前一天吳姓丈夫剛出院返家,退休老師陳阿嬤照顧
洗腎度日的丈夫長達30多年,得知醫囑指出丈夫因血管鈣化,未來恐無法再加裝心臟支架
,受不了長期累積的照護壓力。
17日中午11時許,陳在廚房準備午餐,突然轉身到客廳,拿出抽屜工具箱內的1把鐵榔頭
,朝睡夢中的丈夫連續捶打13下,吳醒後極力反抗,但陳未停手,持續打到丈夫沒再掙扎
才罷手。
起訴指出,陳犯後在浴室稍做清洗,12時許打電話向社區的保全稱殺了吳姓丈夫,請保全
打電話報警,消防人員到場後立即將吳搬往家中地面救護,並送往醫院急救,當天下午1
時許,吳因多重鈍傷、肺炎、心肌肉梗塞併嚴重心肌炎致心因性休克宣告不治。
陳阿嬤自首後,配合檢警訊問均坦承犯行,因無法再照顧,拿榔頭活活打死丈夫。案發後
1個月陳阿嬤因精神、身體狀況不佳,入住三總北投分院精神科,案發7個月後法院開庭,
陳阿嬤暴瘦17公斤,從原本55公斤瘦到僅剩38公斤。兒子女兒均證稱,她生活無法自理,
並請求法院輕判。
陳的胞妹也證稱,陳犯後入住精神科時狀況不好,曾向家屬透露,案發時有個聲音說要「
殺死你!」。姊夫出殯時,他的家人都沒有埋怨,經過1年多來,姊離開傷心地,住在娘
家,黑暗籠罩她身上,目前生活仍無法自理「她已判自己死刑,把自己關在心牢」。
全案在審理過程委由馬偕醫院精神鑑定,鑑定報告書評估陳有適應障礙症,但並無影響生
活或處理生活事務,也無幻想症狀。
檢察官論告認為,陳涉持榔頭重擊被害人13處致死,不顧被害人強力掙扎,極力求生,犯
罪手段殘忍,剝奪生命,僅依照自首減刑。辯護人請求法院依照刑法19條、59條減刑,並
給予緩刑機會,付保護管束,給予家庭再次機會。
合議庭審酌,陳阿嬤在行為時、犯後自首報案情節,及警詢時的應對談話等,並沒有精神
喪失或耗弱情形,馬偕醫院鑑定評估雖有適應障礙症,但並不會出現幻覺或妄想等精神症
狀,陳遭羈押看守所期間才首度在精神科就診,經診斷患有重度鬱症及妄想症狀,因此不
適用刑法19條減刑。
合議庭認為,高齡的陳阿嬤犯後自首依法減刑,因長期照顧多重疾病的丈夫,又在案發前
2個月前苦惱、長孫行為問題,心力交瘁,即使長孫經兒子帶回照顧、丈夫也出院返家,
仍不覺得壓力減輕,認定有患有適應障礙症,「恐未來無法繼續照顧丈夫」,在巨大壓力
下犯殺人罪,動機非仇怨,與謀財害命、逞凶鬥狠不同,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再減刑。
陳阿嬤子女在法庭請求從輕量刑,因未察覺母親壓力已到臨界值,無法適時減輕重擔、舒
緩壓力,母親一生奉公守法,犯案後自責煎熬,生活無法自理,根本無法承受牢獄生活。
全案今下午4時宣判,陳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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