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真正的問題在於「實質薪資倒退」「工時過長」「違反勞基法罰太輕」
馬政府與蔡政府都有漲基本工資,但還是很多勞工與青年不滿,
這都是因為「實質薪資倒退」
政府該改善的應該是「實質薪資倒退」而不是低薪。
真正政府該做的是「廢除上漲的菸稅法」、「廢除責任制」、「違反勞基法加上刑事罰」
「還勞工七天假」、「輪班間隔16小時」、「單月加班上限30小時」。
會造成勞工傷亡的是工時過高,台灣工時世界第四高,每12天有1人因過勞死亡
最該解決的是超時工作。尤其是責任制根本該廢除。
台灣收稅不公,政府稅改幫企業與富人減稅,卻增加菸稅這種勞工稅。
台灣司法不公,員工A公司的錢被判刑,公司A員工的錢卻輕罰。
在台灣有個員工偷茶葉蛋被判刑,還有員工偷公司的錢,或偷公司的技術跳槽,被法辦的
新聞。
如果政府輕罰偷員工錢 (加班費、工資) 的公司,那是否也該輕罰偷公司的錢,或偷技術
跳槽的員工呢?
政府要漲稅補助長照,那是否也該增加富人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