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lax911 (Lmerro)
2020-08-21 00:44:28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劉世怡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弒母斷頭案獲無罪 高檢署:一定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弒母斷頭案被告無罪,台灣高檢
署今天傍晚指出,承辦檢察官一定會上訴;法務部長蔡清祥重申,此為個案判決,呼籲民
眾不要誤解而恣意觸法。
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的台灣
高等法院今天依2家醫院鑑定,認定梁男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
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衛生局。可上訴
。
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重申,尊重判決,但也呼籲ㄧ般民眾及青少年不要誤會,把自己搞到
沒有辨識能力即可免卻刑責、加害於人。
蔡清祥說,最近司法出現一些判決,與民眾法律情感有落差,比如說,有人喝酒喝太醉襲
警涉妨害公務罪被判無罪,今年4月殺害鐵路警察的鄭姓男子因精障一審獲判無罪,加上
梁姓男子吸毒弒母今天又無罪, 一連串的司法判決,難免讓社會大眾誤會或產生不良的
模仿效果。
蔡清祥指出,法官引用刑法減、免刑規定去量刑,本是依個案不同情節的考量,並非青少
年朋友只要喝酒喝到沒有判斷能力、或者吸毒吸到完全喪失意識,如此一來即可為所欲為
、我行我素、並加害於人,還可以藉此逃過法律的制裁,因此提醒民眾仍應切記遵守法律
。(編輯:李亨山)1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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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2cYj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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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vn2567 2020-08-21 00:46:00
司法改革和修復式司法的大勝利
那個阿姨4年前說要補好社會安全網喝酒喝到沒有判斷能力,還是要判刑的,但吸毒不用
作者:
wang1b (唯i廢文<3)
2020-08-21 00:48:00吸毒>喝酒
作者:
edcs ( )
2020-08-21 00:48:00尊重你媽
作者: panny2010 (腳抬高) 2020-08-21 00:49:00
太棒了,大家要殺人前去吸個毒就無罪了
之前一個殺警無罪 現在又一個殺母無罪 也沒隔多久 然後說只是個案 個案越來越多惹
作者:
mn435 (nick)
2020-08-21 00:52:00現在就這麼扯 以後就算補完也會變權貴專用漏洞
作者:
wwf1310 (大賺3千小賠5萬)
2020-08-21 00:59:00大家看案例去殺?,前提只要吸個毒吸到錯亂可能??好棒!
殺警無罪 殺母無罪 砍人做CPR減刑 今天法律知識學不完
作者: Djent127 (阿里山森林公園) 2020-08-21 01:07:00
一定挺檢方
作者:
edcs ( )
2020-08-21 01:16:00完全無罪了,廢死還要說什麼?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20-08-21 01:17:00
無罪啦 那次不無罪的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0-08-21 01:17:00司法改格。呵呵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20-08-21 01:20:00就是給青少年有殺人脫罪的方向
作者: zegale (真紅的聖痕) 2020-08-21 01:24:00
哪個判決不是個案?
作者: cyching6713 (遙遠的) 2020-08-21 02:21:00
個案?這個人比較偉大嗎?憑甚麼
作者: scott0104 2020-08-21 02:40:00
自由心證,呵!法律標準在那
作者: tjet (T傑) 2020-08-21 03:12:00
部長最後一段,放你媽的狗臭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