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大同華映案起訴林郭文艷 違法隱匿利空資訊「保證大陸公司獲利10%」
4.完整新聞內文:
大同公司2任董事長林郭文豔、林蔚山夫妻,為了赴陸借殼上市,在大陸官方要求下,承
諾讓大陸華映科公司年獲利10%,否則以現金補足,但大同和台灣華映只在重訊公布收購
大陸公司的利多消息,長達8年未揭露保證獲利的利空,涉嫌隱匿攸關投資意願的重大事
項,北檢21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林郭、林以及前華映總經理林盛昌、財務長簡永忠、
汪志成等5人。
近年來頻傳經營權之爭的大同集團,在2019年時陸續傳出旗下公司破產消息,其中台灣華
映公司宣告破產重整時,立委黃國昌質疑,華映在2010年到大陸設華映科技,應深圳證交
所要求,要保證華映科每年有資產10%的獲利,黃質疑「等於是拿台灣人的錢,去補貼保
證大陸企業的獲利」。
▲大,林郭文艷。(圖/記者陳心怡攝)
▲林郭文艷近年為大同經營權和市場派多次交手。(資料照/記者陳心怡攝)
金管會展開調查後發現,華映透過原本就在陸投資的4家液晶顯示模組LCM公司,以股作價
,收購當地公司後改名「華映科技」,以借殼上市的方式,在大陸掛牌,不過台灣華映為
此簽署19項承諾,包括保證華映科年獲利資產的10%,且在關聯交易比例未達標準情況下
,還要免費送出部分股權。
而華映科取得的保證獲利承諾,已經在深交所公告多時,大同和華映在台卻只公告收購大
陸公司的利多消息,從2010年到2018年間,從未揭露這項利空,金管會認為,大同和華映
刻意隱匿可能影響投資意願的重大訊息,依違反《證交法》不得隱匿規定將大同和華映送
辦後,檢察官2020年3月曾傳喚林郭出庭訊問後,諭令交保500萬元,先前因達通國際背信
案入獄的林蔚山也被借提訊問後還押。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1/1789832.htm
6.備註:
前陣子台派的大勝利!
抵抗中資 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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