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剁母頭男無罪「史無前例」丟衛生局 法官︰若失蹤也只能讓他跑了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8-21/453951
桃園市梁姓男子弒母砍頭卻因精障獲判無罪,高等法院將他責付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由
於高等法院未做強制處分,法官坦言:「梁男若要跑,就只能讓他跑」,史無前例的作法
,引起社會大眾擔憂與質疑,檢方緊急以梁姓男子打人的一件小案子將他發監,但因傷人
案判拘役55天,一個多月後仍要交回衛生單位處置。
桃園市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表示,法院將梁姓男子責付地方政府衛生局的做法,是全國首
例,因無前例可循,只能邊做邊看,由於衛生局已是梁姓男子的「監護人」,可直接安排
他住院治療等事宜。但若精神評估認為梁姓男子狀況正常,無須入院治療,其家人可收留
,往後便由公衛護士、住地的派出所、桃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定期聯合訪
視;若梁姓男子無處可去,市府社會局會提供特定住所給他暫住,以便聯合訪視。
至於收案流程,陳麗娟解釋,收到轉介精神(疑似)個案,將派員按衛福部標準收案,評
估個案的診斷碼及精神狀態是否符合收案,若符合,即由公衛護理師收案管理,依個案的
級數進行關懷訪視、建立關係,依狀況提供妥適照護,例如提升個案病識感、穩定就醫及
規則服藥。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因為高等法院未對梁姓男子做強制處分,法官坦言:「梁男若第二天
就宣告失蹤,也只能讓他 『跑了就跑了』」。而對於這樣的說法,高等法院發言人兼庭長
洪于智表示,責付時已徵得梁姓男子同意,才由衛政人員陪同前往療養院,若醫生診斷需
治療,會依精神衛生法規定進行專業治療。
衛福部桃園療養院成癮治療科主任吳坤鴻指出,評估患者若符合住院,會先安置急症病房
,再轉往2至六人健保病房;如果有戒斷癮症發作等情,將安置「保護室」,有暴力行為會
以約束衣保護管束等。此外,住院至少6至8週,每天安排各項治療和評估,之後轉往慢性
病房、復健機構等。
心得
法官真的天下無敵不負責任的屌
什麼叫 跑了就是跑了? 敢說這種話 真的是 很不要臉
一審無期,二審無罪 判決差異 這麼大
到底是法條有問題,還是法官有問題? 總有一個有問題吧
但我覺得 一定是被殺的人 自己有問題啦
反正都死了,這樣就沒有問題啦
你司法院繼續混水摸魚! 繼續當薪水小偷! 繼續偷懶阿!
你 大法庭 什麼時候 要招開???
你蔡英文 曾經在專訪中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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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司改議題,總統蔡英文在專訪時也侃侃而談,強調未來將設計一套大法庭制度,讓最
高法院要擔起責任來解釋法律,並藉由考訓用合一方式,增加司法官的歷練,以提升人民
對司法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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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法庭制度也早就通過並且做出決行 好幾次了
面對這麼重大的法律見解爭議
還不招開 大法庭 統一解釋 什麼叫做"無行為意識"嗎?
說了五十年的笑話 還是未曾改變過
"台灣司法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爛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