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魯永明/嘉義市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嘉義民雄豆奶攤等人判6個月 死亡碩士生父嘆:司法黑暗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豆奶攤民雄店前年4月發生食品中毒,造成就讀中正大學研究所的林姓研究生死亡、
52人就醫,嘉義地院今天判決該店劉姓負責人、郭姓執行長2人及吳姓員工,依過失犯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罪,各處6個月徒刑,得易
科罰金,另嘉義總店郭姓負責人無罪。
林姓碩士生父親獲悉後表示,「判決太輕了」,非常不利於食品安全提升,法官判決只聽
對方律師脫罪之詞而已。
「沒辦法了!」林父表示,他跟妻子長期壓力煎熬,迫於無奈,聽律師建議和解了,已經
無權上訴,衛生局應該是也不會上訴,司法黑暗,小老百姓無辜無奈,若有機會,很想當
食安義工,希望台灣不要再有食安中毒者。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表示,本案參酌解剖報告、法醫、死者友人等證述,以及衛福部疾病管
制署之函文,認定本件沙門氏桿菌造成食物中毒,至多僅造成嘔吐、腹瀉、發燒等情形,
應不至於死亡;法醫也證實,死者因未就醫,併發腸胃炎反應外,再因長時間未進食、未
補充液體養分、造成脫水現象,沙門氏菌全身性感染。
院方認為,林姓研究生若即時就醫、補充營養及水份,應不致死亡,因此被害人死亡結果
,難直接歸責郭、劉、吳等人,因此無法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責判刑;另嘉義豆奶攤「文化
店」總店郭負責人,未實際參與豆奶攤民雄店內經營管理,故判決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21/4800274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