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件政策都是要有理由,才會去執行
今天KMT的人說是為了全民的健康所以要入境普篩
那麼其實我有一個疑問啦
絕大多數COVID-19病毒於10天後就會無傳染力,
所以居家檢疫14天後基本上風險就會降到最低
再搭配上大家戴口罩勤洗手的習慣,應該也不用怕了
那麼對居家檢疫者普篩的目的是?
如果是怕極少數特例,病毒傳染力能夠存在25~27天,
所以驗出無症狀感染者病毒後,是會再讓他多待14天嗎?
那又如果是怕他會在檢疫期間趴趴走造成接觸人員的風險,
那你幹嘛要他先出去醫院趴趴走造成風險後,再來看他是不是真的有風險?
最後就是你驗出並公布後,你下一步是要做甚麼來保護你的社區?
還是說因為你也知道驗出後,反正14天後已經沒有風險了
公布只是要讓你的市民心驚驚?
當然啦,如果你說,你們經過觀察及研究,14天後,仍有很高的傳染力
所以我們需要再進行普篩,那當然就可以引用研究結果打臉中央
因此相對來說,經過居家檢疫而無症狀的人,應該比一般人更安全
那麼如果你這麼想要超前部屬保護全民健康,
不是更應該推全民無差別普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