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記者署名: 徐愷昕
完整新聞標題: 24歲嫩妹被撿屍…酒醒發現「第1次沒了」大崩潰!色運將瞎扯:我推不開她
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24歲女子妍妍(化名)晚間與同事到台北一家KTV飲酒狂歡,結束後,不勝酒力的她
坐上計程車欲返家,準備為這次聚會畫下美麗的句點,不料竟遇到惡狼!劉姓運將看她爛
醉模樣,乘機性侵得逞,更可惡的是,運將事後還反駁說是妍妍主動坐上來,他有反抗。
士林地院一審判他有期徒刑4年;案經運將上訴,二審高院19日維持原判。
2018年7月22日深夜2時50分,運將載送妍妍返回內湖區康寧路住處附近時,見妍妍酒醉意
識不清,竟萌生淫念,將車輛開往道路旁邊巷子停放,打開後車門進入後座,趁妍妍無法
抗拒之際,將她扶起跨坐在自己身上,然後掏出性器官插入妍妍下體,完事後才將妍妍送
回住處離開。
妍妍早上清醒後察覺下體疼痛、內褲反穿,擦屁股時有淡淡的血色,由於她過去沒有發生
過性行為,根據所學知識覺得是發生性行為所致,急忙撥電話詢問朋友。朋友回稱,昨日
將妍妍送上車前有交代司機,司機3點多也有回報已安全送達。不過妍妍後來調閱社區監
視器畫面,發現自己是5點多才被送回,懷疑自己遭性侵,隔日遂在友人陪同下就醫驗傷
並報警處理。
法庭上運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妍妍喝醉,叫了10至20分鐘都叫不起來,因找不到妍
妍正確的住家地址,只好開到附近巷子處停車,在前座玩手遊等妍妍起來。沒想到隔一陣
子後,妍妍從後座拉他的手說陪她一下,然後便跨上他的大腿,還把自己的上衣、內衣往
上拉,主動將運將的頭按到她胸前,問說「喜歡嗎?」並拉下運將的褲子到大腿上緣,妍
妍自己也拉下褲子,雙方性器官摩擦約10分鐘,但沒有插入。
運將還說,「我有反抗,但推不開她」,直到一名社區警衛認出妍妍,直接叫妍妍名字,
說她常常這樣,妍妍才起來並自己下車走回社區。運將堅稱自己絕對沒有乘機性交的犯行
。
法官審理時認為,妍妍回憶案發經過時,有哭泣等情緒反應,若非曾受嚴重且難以啟齒的
侵害,怎又需要藉由反常的哭泣表現以宣洩情緒?況且運將與妍妍素不相識,妍妍並無刻
意誣陷的動機,一審不採信運將說詞,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二審高院19日駁回運
將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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