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譯者:侯姿瑩/核稿:楊昭彥
3.完整新聞標題:性侵女兒長達7年 新加坡狼父遭判坐牢28年鞭刑24下
4.完整新聞內文:一名48歲的新加坡男子性侵親生女兒長達7年,昨天遭新加坡法院判刑28年,外加24下鞭刑。這名男子在女兒7、8歲的時候就開始性侵她。
新加坡媒體報導,法官表示,這名男子利用父親權威,不當對待年幼孩子以滿足自己的性需求。在女童應享受無憂無慮生活的年紀時,卻長期遭到父親性侵。
法院指出,這名男子是自雇人士,他趁現年46歲的妻子不在家的時候,對大女兒下手,還警告女兒不能告訴任何人。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要求媒體不得報導被告姓名。
男子在女兒只有7、8歲的時候,開始強暴她,直到女兒14歲。有時候,他還會拿手機裡的色情影片給女兒看。
男子坦承犯下強暴女兒的罪行。
報導指出,受害的大女兒今年將滿17歲。她在2017年年底向母親透露自己小時候曾被性侵,母親隨後帶她到警局報警。
接受調查期間,她向警方坦承遭受父親性侵。父親之後被逮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8210225.aspx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