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蕭雅娟
3.完整新聞標題:孫安佐涉非法製造手槍遭訴 檢:美國服刑238日不得折抵
4.完整新聞內文:
20歲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因非法持有彈藥罪,經聯邦法院判決有罪,服刑238日後返台。
士林地檢署今日對於孫安佐在美國寄宿家庭搜出制式手槍零件,認為涉犯製造手槍未遂罪,
且與非法持有彈藥罪罪名不同,若法院判決後,已服刑的近8月,不得折抵。
士檢指出,孫安佐服刑的238日屬於非法持有彈藥罪,與今日檢察官起訴的「未經許可製造
手槍未遂罪」不同,屆時若經士林地院判刑,因犯罪事實不同、法條不同,不得折抵在美國
已服刑的238日。
檢察官認為,孫安佐在美國上網購買槍枝零件,「組合」槍枝為制式槍枝,且具有殺傷力,
涉犯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依法提起公訴。此條法為最輕本刑有期徒刑7年以上,未遂
減刑刑期砍半,若遭判刑,至少判處3年6月起跳。
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賓州就讀高中,因稱要射擊學校遭逮,寄宿家庭裡搜出手槍零件和大批
子彈,經州法院(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有罪,聯邦法院(賓州東區美國
地方法院)則依涉持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判決有罪,服刑238日後遣返回台
,終生不得入境美國,目前遭限制住居。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806320
6.備註:
慘,不能折抵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