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gro (人生就是需要不斷地修正)》之銘言:
: Q2: 關於配票,基本上上至國會的正副議長選舉到地方議會的正副議長選舉,
: 各政黨都是在配票,讓自己的人當選,
: 為什麼配票這件事換作是黃國昌來實施,就變得十惡不赦呢?
: 黃國昌有用威脅利誘的手段來進行配票嗎?
與其說配票 說白了就是拜票 不過黃國昌影響力大
很多人挺他 因此願意配合他的推薦名單 當然你不投他
你家的事情 頂多 頂多 大概就私下不爽幹剿而已
說真的 任何黨員自己高興也可以配票 笑~~~
人家挺不挺你而已 基本上還是出自於黨員自由意願
人家影響力大 很多人願意賣他面子挺他 這哪門子獨裁?
選輸獨裁 選贏民主 是這樣?
: Q3: 目前已經知道爆料者自承該段錄音就是要打擊黃國昌,
: 好像沒什麼人去譴責這種偷錄的手段,都在討論黃國昌說了什麼,
: 是不是以後要毀滅一個政黨,去該黨派個臥底天天錄音,
: 總是有一天會找到好素材的~
這次我不認同黃國昌選擇息事寧人
在他的立場當然希望當然希望黨員團結
避免節外生枝 風波趕快過就好
問題是這種道德感低落的攻擊方式
今天放縱就是對台灣政治風氣敗壞的傷害
時力黨首開先例 以後大家覺得好用跟著學?
這已經是犯法的 可以提告的
而且我相信目前所得資訊並不會不好抓背後的人
相關法普可以看
偷錄音犯法嗎?能不能為了蒐集證據偷錄音?
https://law.medpartner.club/secret-record-illegal/amp/
簡單來說你是與會相關當下人士 可以錄 非相關人士當然不行 除非有獲得允許
但相關人士錄下 也不代表可以剪輯散佈作為攻擊手段
若是第三方人士偷錄更不能 那麼錄下來如果要用 也要基於出於檢舉非法事證
或是接露有違背社會公益等等理由 跟相關執法單位提出檢舉
總括來說,如果你是
「保全證據、訴訟自保」、「具有公益性」,那就可以偷錄音。
今天黃國昌私下場合說的話 哪裡可以當成什麼非法事證求自保
或是有害公益 值得檢舉或是受社會討問?
什麼時候私下場合說幹話 有必要解釋啥?
這種攻擊是很惡質的手段 真的 有這種黨員 我真的覺得難以置信
把侵害隱私當成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