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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黃o 案之系統爭議, 幾項爭點說明如下:
1. 經查當事人並非目前系統中審核通過之黨員,目前無本次選舉資格。
2. 當事人所舉出之[已重複投票作業], 經過內部討論, 有以下幾項資訊需條列在先:
a. 為確保票/投分離, 在通知信中的每張選票皆經由獨立的 token 產生作業, 除寄信行為外並未與特定人員資料掛勾,
每個 token 意味著一張獨立的選票, 經由投票通知信寄送給所有有投票資格黨員.
每個人的投票連結都是獨一無二的, 投票資格認 token 不認人.
b. 若黨員完成投票後, 意圖分享其投票連結給第三人嘗試進行投票,
則該第三人會看到該黨員已經投票的錯誤訊息, 唯這並非意味著該第三人已經進行投票.
沒有投票資格的人, 一開始就不會產生 token, 自然就不會有投票權.
c. 投票通知信中亦有註明, 不應將投票通知外流給其他人使用.
d. 經確認系統目前黨員期限顯示, 只有辨識繳費與否,
此屬文字上的表達不正確,目前已轉請時代力量科技部針對這個顯示進行更正。
故, 從技術監察人立場, 我認為這是一個忽略信件提示的誤會,
且顯然不會影響選舉結果, 因不會產生重複投票的行為, 另事前也已經盡了適當的告知義務.
以上說明,
時代力量決策委員選舉監察委員會技術監察人 王景弘 (TonyQ)
本回復亦同時轉知選舉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