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呂志明/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用過的「姊夫」長怎樣?男女相約摩鐵同賞 看完後卻互告
4.完整新聞內文: 汪男與女網友相約摩鐵看用過的「姊夫」,不料事後挨告。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https://i.imgur.com/dINkM9n.jpg
台北1名40多歲的汪姓男子,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30多歲的女網友,
曠男怨女話匣子一打開就聊到色色的話題,
汪男先說從來沒有看過女生使用過的按摩棒,女子立即回稱她有一根可以供觀覽,
2人為了看按摩棒,相約到一家旅館開房間,沒想到看完後卻鬧翻了,
女子控告汪男《性騷擾》並在網路上對他留負評,汪男則反控妨害名譽,
檢察官調查後分別將兩人不起訴。
據了解,40多歲的汪男為美國籍,以美國護照在台灣生活,且居住在旅館,
女子則30多歲,單身一人。
2人在去年底透過見面聚餐交友軟體「Eatgether」認識,想要一起吃個飯。
2人在約飯局前,透過APP聊天, 曠男怨女話匣子一打開,聊著聊著就聊到色色的話題,
汪男先提問,說自己長那麼大了,從沒見過女生在用的按摩棒,
沒想到女子立即搭腔她恰好有一根自己使用的珍藏版,可以帶給他看。
原本只是約吃飯的2人,就決定相約先去旅館,見識女子珍藏多年的按摩棒。
坊間按摩棒的造型款式相當多。資料照片(與本案無關)
https://i.imgur.com/OFDXFkI.jpg
只是2人興高采烈的前去旅館赴約卻敗興而歸,
女子事後不僅到「Eatgether」APP中男子的個人頁面寫下負評,
指責汪男在約會時會不老實亂摸,甚至還到警局提出《性騷擾》告訴,
指控他在旅館房間裡,隔著褲子偷摸她的下體。
汪男則否認約會當天有做出逾矩的動作,也沒偷摸她,檢察官調查後,
認為2人雖然當天去旅館房內,但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汪男趁機偷摸女子下體,
最後以事證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汪男獲不起訴處分後展開反擊,認為女子在「Eatgether」對他留下負評,
指責他會亂摸根本不實在,反控女子妨害名譽。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女子指控汪男性騷擾的部分雖然不起訴處分,
但2人確實有進到旅館房間,也在房間內獨處,且事發後女子立即提出告訴,
且依照事後雙方的對話記錄,女子也一再指責汪男,
「你那天怎麼可以亂摸我」,
汪男則回「我那有」。
檢方因此認為女子並非毫無緣由的指摘汪男亂摸她,認定女子沒有妨害名譽犯意,
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6/RDMWOYXNEFESVDRBU6ULLQMWHQ/
6.備註: 可憐那~ 想色之前要互相溝通說清楚怎麼色~ 不然是一點機會都沒有的啦~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