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scgy4 (社會很年青)》之銘言:
: 首先,
: Wiki資料顯示:
: 精神症(英語:psychosis),
: 中國大陸譯作精神錯亂,
: 香港譯作思覺失調,
: 是心智的異常狀態,
: 特徵為無法區分何者為真實。
: 簡單來說就是[精神病],
: 為什麼新聞標題不講[精神病],
: 要講[思覺失調]呢?
: 每次看到這四個字就覺得有夠假掰的,
: 我這樣是不是也算是[思覺失調]阿?
: 嘻嘻
主要問題在於,所謂的「去汙名化」之論調……
民國103 年時,經台灣精神醫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推動,衛生福利部認
可後,即將名稱改成「思覺失調」。
詳文:https://www.mohw.gov.tw/cp-3202-21901-1.html
節錄:
日本花了7年的時間,於2002年成功將「精神分裂症」更換譯名為「統合失調症」,經宣
導後,隨後2年的相關統計顯示,其就診率提升20% - 40%。參考日本經驗,衛生福利部積
極結合民間團體及專業學會推動「精神分裂症」更換譯名活動,期盼透過更換譯名,可以
去除長久以來社會上對精神病人的偏見與錯誤認知,也給予精神病人一個健康、公平的治
療與照護環境。
精神疾病只要尋求適當的醫療,一樣可以過正常的生活,如同美國華盛頓大學醫學博士丹
尼爾費雪(Dr. Daniel Fisher),雖然曾因為疾病症狀影響,但始終勇敢面對疾病的挑戰
,努力尋找康復之路,並成為哈佛大學精神科醫師,更獲美國布希總統聘任為總統精神衛
生委員會委員。衛生福利部再度呼籲社會大眾,精神病人並非如同媒體報導般的可怕,只
要規則治療即可穩定於社區中生活,甚至對人群有貢獻,期待社會大眾能以正向態度接受
思覺失調症病友。
另外,台灣精神醫學會的對外說明稿,當年也明文敘述了:
http://www.sop.org.tw/news/l_info.asp?/13.html
節錄兩段:
台灣的「Schizophrenia更名運動」在亞洲雖然不是先例,但是在華人社會,我們是第一
個針對「Schizophrenia」進行更名的國家。2001年香港醫院管理局為消除歧視,特別為
psychosis創立新名詞為「思覺失調」,因此在香港思覺失調的英文名稱為Early Psycho-
sis,並不是指Schizophrenia。香港的思覺失調的定義是指由於腦部思想跟感覺功能不和
諧,可併同其他精神症狀,如:躁狂症、妄想症等。因此不像台灣只有專指Schizophren-
ia而已;是比較廣泛的稱呼。
(中略)
台灣的醫療水準在華人世界的成就有目共睹,推動Schizophrenia的更名運動,顯示台灣
不僅著重醫療品質,對於民眾醫療知識促進與衛生教育宣導亦同樣的重視。我們期盼藉由
更名運動,讓更多人認識思覺失調症、提升國人對於精神疾病應有的認知水準、擁有正確
的疾病觀念,也鼓勵精神康復者勇敢面對疾病、接受治療。相信由台灣引領更名運動的風
潮,能夠讓華人世界的精神疾病去汙名的腳步更上一層樓。
只是以目前的情形來看,不知是否還有汙名化的問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