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檢舉達人為何不回歸專業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8-26 16:36:45
※ 引述《joy830 (joy)》之銘言:
: 檢舉違規,一般民眾根本不專業,最後還是要警察裁判
^^^^^^^
警察也只是檢舉違規,被檢舉的民眾不服,先是走行政程序
向警察的上級機關(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出申訴。對這裁決
不服氣,就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這種案件
會由獨任法官(也就是只有一個法官)來審判。
: 加上台灣法律是無罪推定,在沒有確定違規前,怎麼可以檢舉
^^^^^^^^ ^^^^^^^^^^^^^^^^^^^^^^^^^^^
無罪推定這個法學概念是用在刑事法。
違規是行政法方面違反行政法規,誰跟你無罪推定。
: 是不是應該回歸專業,都給警察開單才對
^^^^^^^^^^^^^^^^^^^^^^^
麻煩仔細去看為何全國各地會出現這麼多檢舉人,其原因就在於
警察開單檢舉消極! 警察不幹,民眾被一大堆違規事件侵害得不
爽了,所以花自己時間跟金錢出來檢舉。
回歸警察檢舉咧! 你叫得動警察再說!
警察會對你怒吼說: 人力不足!
作者: Peugeot306 (破舊 306)   2020-08-26 17:21:00
照他的觀念 刑事不法在沒有判決確定前都不能告發?沒有告發哪裏開始刑事追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