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店家擬定的和解書欺人太甚的卦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08-27 02:48:05
文章很長,真的很長
先跟大家致歉,用了這麼多文字陳述這件事件
本來只是小事,對方公司也承認錯誤而且也口頭承諾會退還服務費
但和解書真的欺人太甚,甚至覺得被狠狠羞辱
因此決定放上來問卦
為了避免爭議,暫時將店家匿名
並且將品項都以英文字母替代(因為辨識度很高)
#事件概況
我於8/14與至信義區今年新開幕的燒肉店用餐,店名跟國慶日有關。我們兩個人
點了店內最貴的套餐與其
他單點商品,加上服務費用4600餘元。
店員的服務態度以及餐點食材都沒有客觀問題,但是服務周到度有一些狀況,甚
至恐涉及違法。
狀況一
菜單上顯示套餐品項有ABCDEFGHI等9項,但我們吃到一個段落,確認了菜單,發
現沒有吃到「I」品項,詢問店員後,才被告知因為「I」缺貨,所以剛剛用我們已經吃完
的「X」(其他品項替代),但是卻完全沒有事先告知我們接不接受替換餐點內容。
店家菜單上顯示套餐有什麼餐點,就應該照菜單上,但這家店在我們點餐時完全
沒有告知並詢問我們能不能接受,開始上菜時沒有告知,上菜到「X」品項時沒有告知,
直到我們吃完發現沒吃到「I」,詢問後才知道被換成「X」了。店家怎麼能確定我們能接

或同意用「X」替換掉「I」?何況用餐本來就是一種民法契約,店家承諾以這個價格販售
這個套餐,我們同意以這個價格購買這個套餐,那店家就應該履行這個買賣契約,如果有
變動本來就必須取得消費者同意,怎麼能在消費者不知情的下隨意替換餐點?
狀況二
店家的網路訂位系統,顯示當月壽星有贈送一杯「Y」,我們到店點餐並告知有
當月壽星時,店員也表示會贈送「Y」,但等到贈品上桌後,我們發現味道跟我們認知的
「Y」不同,詢問店員後,才被告知壽星贈送的「Y」與店內單點販售的「Y」不同,單點
的「Y」容量比較大而且可以選擇有酒精版本和無酒精版本,壽星版的只有無酒精版而且
容量比較小。
我能理解贈送的品項可能與單點得有所差異,但店家在訂位系統顯示有贈送活動
時,應註明清楚贈送的「Y」與單點販售的不同,而不是只寫了會贈送「Y」卻又完全沒有
備註,讓消費者以為是贈送與菜單上一樣的「Y」。店家的做法不只有疏忽而已,甚至涉
廣告不實,因為贈送版本的「Y」的價值並未達到菜單上顯示的「Y」,店家卻以贈送此品
做為行銷手法,卻又沒有註明清楚,導致消費者誤會。
如果今天是寫說會贈送「特調飲品」或是菜單上沒有單獨販售的品項,有沒有記
載清楚就不重要了,因為店家本來就沒有販售,因此消費者本來就不會知道贈品價值多少
,自然沒有廣告行銷不實的爭議。
狀況三
我們除了套餐外,還有加購海鮮拼盤,結果店員在烤完套餐內容後,沒有告知就
把烤網收走了,我們以為是海鮮盤的烤網比較特別要另外準備,結果隔快10分鐘再次見到
店員,她已經拿著甜點要上桌了,我們提醒還有海鮮拼盤還沒烤,他們才發現不對立即重
新準備。
這部分就只是單純餐廳,是沒有涉及什麼法律問題啦,但我們看了評論後才發現
,在我們用餐前幾天,也有人遇到一樣被漏烤餐點的狀況,而且當時店員還有問他們「能
不能上甜點了」,他們因此發現有被漏烤,我們則是完全沒被詢問,直到店員端上甜點,
我們才發現我們被漏烤。
因為上面三個比較嚴重的疏漏,還有其他沒那麼重要的服務細項疏漏,我在當晚
在該店的Google評論上留了一顆星的評論,並且以客觀的角度陳述用餐遇到的狀況,沒有
做任何謾罵或是不實指控。
#店家處理過程
兩天後(8/16),店家回覆了我的評論,除了跟我致歉外,也提及會檢討當天服
務未達服務標準的原因,並說會在開會檢討後請主管立即與我聯繫說明與致歉。
8/17(一)~8/20(四)店家都沒有回電,因此我在評論更新說尚未被聯繫,直
到8/21(五)下午,店內的營運督導才寄簡訊詢問我方便通話的時間,我回傳時間給對方
後,約半小時後接到對方電話。
電話中,營運督導與我再次釐清當天發生的狀況以及我認為不合理甚至涉及違法
的地方,督導表示他有將我提到的部分一一紀錄下來,並會跟總公司以及法務回報並檢討
。同時也因確認當天服務未達標準,督導口頭承諾說會在電話後,以網路轉帳的方式,自
掏腰包退還當天所收取的服務費(400餘元),並說會在隔週一(8/24)寄出VIP卡,希望
我們能再回去用餐,給他們一個改進的機會。
因此,我就在半小時的通話結束後,立即寄送我的帳戶資訊和我的地址給對方。
8/21當天等了很久都沒有收到退款,但想說對方可能在忙其他事,而且六日也要
營業,所以我決定等我收到VIP卡時,再跟督導確認。
然而,我在8/25(二)沒有收到說會寄來的VIP卡,卻在當天傍晚收到了督導寄
來的簡訊,上面告知我要麻煩我簽署和解書。我點開連結後,發現我沒有Google雲端存取
權,因此透過系統發送存取要求,但一小時後還是打不開。因此我便打了幾通電話給督導
,可是一直沒有人接。
直到當天21點多,我才再次收到簡訊,告知我因為他們在忙店內業務沒辦法立即
處理我的事務以及接聽我的電話,待營業時間接近尾聲會再立即回覆我。但直到該店當天
的結束營業時間,我還是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或來電。
8/26(三)19時許,我主動傳了簡訊給對方,提及我了解店家很忙,但我認為店
家這樣消極回覆根本沒有誠意要處理,而且明明已經口頭答應要當天立刻網路退還服務費
了,卻在四天後才突然寄簡訊告知我,要我簽和解書。
半小時後,我收到督導的簡訊回覆,告知我因為要等白天法務修改成簡訊打得開
的格式,加上店家傍晚開始營業後就停不下來,所以沒有立即回傳和解書連結,跟我說明
外也提供了打得開的和解書連結,但是打開和解書後,我發現對方公司根本欺人太甚。
https://i.imgur.com/q9x8Rkq.jpg
https://i.imgur.com/sp2Dh7C.jpg
#和解書內容
第一點
店家提到,雙方對於甲方(店家)提供的「壽星招待」商品內容認知不一,造成
乙方(我方)消費體驗不佳,因此甲方願退還當天收取之服務費做為補償,並且保證在雙
方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匯款。
就先不提原本口頭承諾要當天匯款,變成簽完和解書後才會在五個工作天內匯款
了,光是前半段的陳述就夠避重就輕了。
明明發生了一堆狀況,店家卻只提到雙方對於贈品的認知不一,又沒有具體說
明,不知情的第三者看到這份和解書,只會覺得乙方無理取鬧,為什麼為了無償的贈品跟
店家簽和解書讓店家退服務費,卻沒有提到是店家自己未記載清楚,且店內又有販售一模
一樣品名的商品而消費者造成誤會,此種搓湯圓式的陳述我方完全無法接受,甚至認為遭
受甲方羞辱。
第二點
店家要求我放棄任何有關此案的請求權或追訴權就算了,要我刪除評論是想掩蓋
什麼?如果店家真的有心要改善,還會怕這些事情再次發生嗎?而且不論有沒有退還服務
費,我當天用餐就是遇到這些狀況,我的評論內容也沒有不實或是謾罵,我完全不能接受
要我簽和解書才退款,又在和解書上註明要我刪除負面評論。
如果店家真的虛心討教,我的用餐過程陳述絕對是店家拿來警惕的最好範本,店
家不是努力避免評論那樣的狀況再次發生,而是以退款為籌碼,要我刪除評論。
https://i.imgur.com/yJGsx7c.jpg
#結論
原本是開開心心去慶生,選了近期討論度滿高的餐廳,沒想到遇到這麼多狀況,
被出爾反爾外,還要被這樣避重就輕的和解書羞辱。
我從來不覺得我付了那麼多錢店員態度應該多好,我也沒有反映店員態度的問題
,我只是要求店家在餐點內容與菜單不符,以及行銷活動內容上應該先說明清楚,而店家
也承認錯誤了,口頭說會退還服務費,結果卻突然要我簽和解書,和解書的內容又是如此
對我方不利。
我在8/26(三)晚間有與督導聯絡上,並堅決告知我不會簽署此份和解書,因
為我認為這份和解書根本是對我的羞辱,督導解釋這份和解書不是她擬定的,她原本也打
算直接自掏腰包退款給我,但是法務和總公司認為,應該要由公司出錢,並簽署和解書以
避免後續爭議,但還是針對事務繁忙導致沒有立即告知對我做道歉,並且說明會再跟法務
和總公司提及我的訴求。
我知道這件事還沒有完全告一個段落,我也知道不是營運督導的問題,我也擔心
此事如果真的鬧大會害這麼有誠心想處理的督導遭受懲罰甚至被辭退;然而,儘管督導也
說會再跟總公司反映和解書的內容了,但是不論是哪個單位擬定和解書的,這份和解書都
是對我的二次傷害。
讓大家看了這麼長的文章真的很抱歉,但我還是很疑惑,店家以退款為籌碼要求
我刪文,這樣的和解書是沒有問題的嗎?另外如果我公開店家名字了,如果是陳述事實有
沒有可能要負民事責任?
最後,因為店家目前訂位系統網頁中,在壽星活動那邊已經註明會贈送「無酒精版本」的
Y商品,為了避免誤會,我先放上訂位時看到的資訊,以證明店家當時確實沒有註明清楚
,導致我方誤會
https://i.imgur.com/JeheZnm.jpg
作者: usenamejohn (Illyamywife)   2020-08-27 02:49:00
去問律師啊= =
作者: GhostFather (鬼父)   2020-08-27 02:51:00
幫推
作者: noreg0393933 (埔生)   2020-08-27 02:54:00
先幫補血,一定一堆智障噓你奧客
作者: pearlsally (yllaslraep)   2020-08-27 02:54:00
理組不懂幫推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20-08-27 02:54:00
阿 我怎麼覺得i被換走比閹割贈品來的嚴重阿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20-08-27 02:54:00
你不刪文他們有必要跟你輝那麼久?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20-08-27 02:55:00
這店家也太小氣 又不是完全退費 陣仗搞這麼大
作者: dodomilk (豆豆奶)   2020-08-27 02:56:00
嗯...我覺得你太閒...是我的話就不會刪文,也不要那400
作者: stlinman   2020-08-27 03:01:00
被餐廳搞到失眠精神傷害是應該要討回來啊!
作者: RLAPH (西表山貓)   2020-08-27 03:01:00
400塊要買我的不愉快 我是不願意啦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20-08-27 03:01:00
看完了,懶人包:1.品項遭換未先講2.贈品沒標示非販售版本3.漏烤餐點4.說當天退服務費又拖到簽完和解書和5天
作者: RLAPH (西表山貓)   2020-08-27 03:02:00
我覺得你就放著 等更高層的人願意出來談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20-08-27 03:02:00
5.和解書內容避重就輕第一行有漏字,麻煩幫刪掉XD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20-08-27 03:05:00
對 假如你認為不高興 就別簽和解書了
作者: stlinman   2020-08-27 03:06:00
題外話:下次遇到這種情況結帳的前一刻就要討。1.不會被「加料」2.省得後面還要花時間花精神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20-08-27 03:07:00
反正才400,我寧可不甩,留個負評影響他們生意也爽
作者: nihow78 (這不是分身)   2020-08-27 03:07:00
漏烤很瞎 收一成服務費 服務價值在哪
作者: njxmzxc (假搞)   2020-08-27 03:08:00
1他是應該要跟你說2我覺得還好3他是不應該 但是你就留個負評就好還要怎麼樣 他的意思也很清楚就用服務費買你負評 他就不想要你拿了好處負評還在 你就兩個選擇嘛拿錢刪負評不拿錢留負評你還要怎麼樣?不就一頓飯
作者: zzogdoll (是新洩停瘋)   2020-08-27 03:10:00
推 支持你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20-08-27 03:11:00
換品項的那部分,我記得有個餐廳一直用這招,發現的話就說缺貨,顧客多半不會怎樣,長期以來凹了很多錢,好幾年後才被告詐欺,在八卦也鬧很大,一時想不起來是啥,有人有印象嗎以比較便宜的食材充數,食客多半沒發現,少部分發現的再說缺貨,大部分就不計較了,但印象食材差價不小
作者: njxmzxc (假搞)   2020-08-27 03:15:00
那不一樣啦那間我還有去吃過他是鴨肝當鵝肝賣欸他菜單根本沒有鴨肝這個東西 他這間換菜又沒騙你高雄一間鐵板燒福華旁邊後來好像換地方還是關門了
作者: Derek110206 (Jn)   2020-08-27 03:18:00
有理夠硬 推個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20-08-27 03:18:00
阿對對,是鵝肝事件
作者: iamcnc   2020-08-27 03:20:00
所言屬實你可以公布店家資訊沒關係
作者: Derek110206 (Jn)   2020-08-27 03:20:00
你應該白天發的,這時間很難引起討論
作者: njxmzxc (假搞)   2020-08-27 03:23:00
我是建議不要白天發啦到時候噓的人就不會只有我了半夜這裡比較有溫暖
作者: fr373969 (Brian)   2020-08-27 03:24:00
ppp
作者: charro (掐囉)   2020-08-27 03:24:00
至少全退才有可能考慮簽吧 只有服務費也太瞎了吧
作者: Derek110206 (Jn)   2020-08-27 03:25:00
至少現在太晚了
作者: virnux (真心離傷心最近)   2020-08-27 03:25:00
我覺得你可以跟對方公司討論你覺得和解書你不滿意的部分
作者: Ptte (-o-)   2020-08-27 03:26:00
燒肉ZZ
作者: virnux (真心離傷心最近)   2020-08-27 03:29:00
不滿意就不要簽而已 上來跟鄉民講你覺得想不想簽沒甚麼意義想要合理的賠償就提告或去申訴 花時間換取更高的補償前提是你自己證據要弄夠 這種事拿出來給鄉民評理也不會讓你拿到更滿意的結果
作者: ak77889 (Ball)   2020-08-27 03:35:00
這公司腦子再想什麼?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20-08-27 03:38:00
我看原貼是真的很氣 貼上來解解氣別太生氣 台灣公司很多都是保護公司為優先 太超過就別跟他們談了 找其他辦法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0-08-27 03:43:00
你都吃的起4000 為了400搞這一堆
作者: gooooogle (估歐歐歐歐歐狗)   2020-08-27 03:45:00
就留著評論啊,順便去臉書留,搞爛他們的名聲我也爽,差這400元?
作者: duck78803139   2020-08-27 03:46:00
要退我4百多服務費然後簽和解+刪文?我寧可不要,退全額再來跟我談和解
作者: owsy (喝空氣)   2020-08-27 03:52:00
這看起來怎麼這麼像自閉症會爆氣的橋段...一般人看來 略微不爽但就算了吧不過和解書那邊店家真的欺人太甚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0-08-27 03:56:00
到底哪一家啦
作者: vizcacha (阿法法)   2020-08-27 03:56:00
覺得和解書內容不合理+1
作者: karta018 (石頭先生)   2020-08-27 03:59:00
作者: svt9411124 (wen)   2020-08-27 03:59:00
推 ,一開始本以為是消費者小題大作上來討拍,但看到一半就覺得店家的處理態度很沒誠意,避重就輕,本來可以好好處理的事情他們搞成這樣真的會讓人要費者火大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20-08-27 04:00:00
這麼不滿店家處理 就都不要收留下一顆星負評不就好了
作者: Ritual (儀式)   2020-08-27 04:01:00
法務的角度就是這樣 只能怪那家店長沒在告知法務前就自己私下跟你搞定
作者: who5566 (二二六六)   2020-08-27 04:10:00
干我屁事 自己跟老闆說啊
作者: killerchi (叔叔腰好痛)   2020-08-27 04:12:00
一餐收4000多 跟客人搞這種小花招 幹你這生意做的久?是我留評價後就不會鳥他們 哪天想到發現被刪 再留一次
作者: tvbic   2020-08-27 04:18:00
連店名都不敢講嗎?
作者: sayido (說好了的)   2020-08-27 04:19:00
所以是哪一家就直接說啊,都寫成這樣了
作者: zucca (修羅)   2020-08-27 04:19:00
拍拍所以是哪家
作者: sxscts (sxscts)   2020-08-27 04:24:00
高,哪家啊?
作者: LaoDa5815566 (LaoDaIron)   2020-08-27 04:25:00
吃得起4000會在意你退400喔 笑死拿400叫人簽什麼垃圾和解書
作者: zucca (修羅)   2020-08-27 04:28:00
400跟和解書真的很羞辱人,原po感覺人太好了
作者: Marshuman (高譚市的孤獨英雄)   2020-08-27 04:29:00
是我就負評放著不鳥他了 400而已免談簽那個浪費時間而已
作者: readperson (關心,從行動開始)   2020-08-27 04:32:00
推認真 金額不多,但好商家需要鼓勵 反之亦然
作者: NDSL (ND)   2020-08-27 04:37:00
哪間啦幹 要講講清楚啊
作者: zick8932511 (123)   2020-08-27 04:40:00
在公司法務立場,和解書就是這樣寫...
作者: brilliantdar (fullbackl)   2020-08-27 04:55:00
推個!我知道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但是你要講清楚店家啊!
作者: shiena (亞薩爾)   2020-08-27 04:58:00
這不叫和解,根本是火上加油了吧
作者: HOMEWA (回家的蛙)   2020-08-27 04:58:00
找到評論了。 424元 買不到你的尊嚴 加油
作者: sctiunn (Nickname)   2020-08-27 04:59:00
國慶?在10 1日的這天 ‘中山’先生率領了第十二次革命建立了台灣國
作者: shiena (亞薩爾)   2020-08-27 05:00:00
就算和解書都這樣寫,花400就想買負評要人家拋棄權利,這種條件有對等嗎,法務出來結仇的喔?
作者: abc1232579 (阿牧)   2020-08-27 05:02:00
我覺得人家督導已經很有誠意了欸 雖然法務的操作比較不尊重人 但是都還在可以理解的範圍
作者: hyde711034 ( 不合時宜)   2020-08-27 05:14:00
不爽不要簽,就放著不管以後也不去
作者: fracs (靜待時機成熟)   2020-08-27 05:19:00
我只想知道店名避免踩雷 我無法分辨是疏失還是矇混消費者
作者: Bill8x1229 (20分鐘了還是想不到)   2020-08-27 05:19:00
店家有點雷欸
作者: fracs (靜待時機成熟)   2020-08-27 05:20:00
的把戲,與其如此不如別去這家,我又不是排雷大隊。公布吧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0-08-27 05:28:00
他們的法務是不是薪水領太少跟公司有仇?
作者: zse24 (死了都要吃)   2020-08-27 05:33:00
國慶跟中山有什麼關係呀?
作者: bbqking (燒烤大王)   2020-08-27 05:38:00
才424元還要簽合解書 軟一點拜託一下不就好了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0-08-27 05:39:00
會覺得打到一星有點太低太過了啦,兩星還差不多
作者: bbqking (燒烤大王)   2020-08-27 05:39:00
不然也可以叫督導演可憐一點 叫你刪文不就好了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0-08-27 05:41:00
為了400塊讓你更氣還浪費一大堆時間更氣死你,如果這是你打一星的理由我就能接受XD 有些人真的上班就忙到沒辦法去應付這一切啦,畢竟人家可能也是領錢做事被凹很大的那種...
作者: KGWen   2020-08-27 05:42:00
店家給人感覺是不好,但說羞辱跟欺負是有點反應過度了吧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20-08-27 05:45:00
店家不夠大氣
作者: NSPS6150 (NSPS)   2020-08-27 05:45:00
才退400還要你花那麼多時間等退款跟聯絡
作者: ph4586 (阿廷)   2020-08-27 05:47:00
我覺得你有理可以公布店家全名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0-08-27 05:59:00
你就想其實大家都還有自己忙不完的事情每天再忙,只能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20-08-27 05:59:00
都還你錢了當然要求删評 很合理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0-08-27 06:00:00
說請的人可能不夠也可能不夠用心才會在客服客訴上處理不好,好啦,消點氣啦,記得你是對店家不是對人,人家可能也只是個可憐的受薪階級罷了
作者: Kidmo   2020-08-27 06:00:00
消費者權益如有史書、我希望每個努力爭取權益的人都能留名台灣的消費者跟用路人感覺很像、輪胎大顆的說話行人退三步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20-08-27 06:09:00
我猜原po不是領薪水的上班族你去走消保申訴最後處理結果估計也這樣
作者: bhsugar (虛度光陰)   2020-08-27 06:13:00
後續處理發生的鳥事比原來的問題更令人受不了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20-08-27 06:14:00
而且我猜也許有用壽星優惠 整體有打過折 服務費通常都照收不打折
作者: Mikudance0 (咪)   2020-08-27 06:18:00
去消費不錄音錄影啊?台灣法律一直都是保護垃圾,你現在可以親自體驗看看了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0-08-27 06:24:00
哇 你記的真清楚
作者: nptrj   2020-08-27 06:26:00
沒要公布就別po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20-08-27 06:26:00
店家給人很不尊重的感覺
作者: issaac (屬於我的生活)   2020-08-27 06:27:00
推一個,加油
作者: ceab (被數的羊)   2020-08-27 06:28:00
你的時間真沒價值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20-08-27 06:32:00
如果沒有提到「違法」,你應該已經拿到所有想要的東西了
作者: fup6456 (笨蛋)   2020-08-27 06:34:00
直接開吉 別跟他廢話 店名完整公布 讓他倒
作者: sayido (說好了的)   2020-08-27 06:35:00
店名叫燒肉中山啊,敢寫出來還不敢Po店名,浪費大家時間陪你聊天,誰會知道什麼新開信義區討論度很高的。
作者: golttt (John)   2020-08-27 06:36:00
哪家店啊,這種服務收4600,是哪個富二代開的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08-27 06:37:00
跟違法沒啥關係,單純就出餐漏單跟贈品廣告落差上消保調解頂多就退還全額費用,告上法院很難成案契約不履行就是退回款項而已,要主張有受到損失才有賠償
作者: imhere (我在這)   2020-08-27 06:42:00
error...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08-27 06:43:00
贈品落差店家能主張認知不同,而且贈品不在消費金額內
作者: moomin60129 (小玫)   2020-08-27 06:43:00
推個
作者: friendever (hi~)   2020-08-27 06:44:00
燒肉中山?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08-27 06:44:00
最好狀況是退餐費而已,不然你要店家登報道歉?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20-08-27 06:45:00
吃到一半有問題 你還吃完不就視同接受?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08-27 06:46:00
店家更換品項未告知是疏失,顧客頂多要求退款店家是退餐費全額還是該品項費用這就是調解時要談的
作者: Oisiossos (LV.1初心者)   2020-08-27 06:49:00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20-08-27 06:49:00
作者: red2010 (紅)   2020-08-27 06:52:00
1比較嚴重,追後續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08-27 06:54:00
和解書上要求取消評論跟其他權利很正常,不然店家退款幹嘛?對店家來說上調解最糟糕的狀況就是全額退款
作者: juyac11 (砂山)   2020-08-27 06:58:00
放著,他才要怕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08-27 06:58:00
回應時間跟原本的糾紛沒相關呀,只是造成你不爽不簽退款部份是督導自己決定,店老闆認為要公司退簽和解書
作者: FUNI5566 (信義孝全)   2020-08-27 07:02:00
看完其他人的評論了
作者: aa7520tw (賴冠)   2020-08-27 07:08:00
兩個人吃4600...真盤...
作者: clasp (one and only vip)   2020-08-27 07:10:00
生日吃出一肚子氣 也是很哀傷
作者: wolfgang1113 (SENS)   2020-08-27 07:13:00
呵呵
作者: yarose (心泯)   2020-08-27 07:14:00
看完原文+推文了,然後也去爬Google 評論了XD大大的上面那則也是給1星……天花板滴水QQ
作者: lancenena (流金歲月˙難忘憶秋年)   2020-08-27 07:16:00
店家服務品質有瑕疵,你主張權利是應該的但和解就是一種談判 個人覺得店家跟你都有過度嚴謹堅持
作者: woajw (虛心接受死性不改)   2020-08-27 07:18:00
我建議用詐欺告店家 完全可以勝訴 該垃圾店家給教訓
作者: lancenena (流金歲月˙難忘憶秋年)   2020-08-27 07:19:00
覺得不爽就不要和解 然後各做各該做的 別把時間浪費
作者: sam92260 (中壢炸豆腐)   2020-08-27 07:21:00
補血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20-08-27 07:23:00
作者: lancenena (流金歲月˙難忘憶秋年)   2020-08-27 07:23:00
畢竟這是400元不是400萬,堅持誠信與程序損失時間成本
作者: tryit0902 (貓空都是貓)   2020-08-27 07:24:00
幫QQ
作者: ddrshrimp (蝦米)   2020-08-27 07:24:00
這篇算好了 原文還有訂位位置 熟人用餐 限時趕人
作者: wdpone5541 (loveshin)   2020-08-27 07:24:00
根本廉價燒肉店的服務品質,加油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20-08-27 07:33:00
不敢直說店名 你還想爭取什麼權益
作者: Tassadar250 (我看算了)   2020-08-27 07:35:00
推一個
作者: gowellplayer (gowellplayer)   2020-08-27 07:35:00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20-08-27 07:36:00
才400也要簽和解 滾啦
作者: BenFAN (方便麵)   2020-08-27 07:36:00
要是我就評論擺著不要動,反正不缺那400
作者: Antares (Rara)   2020-08-27 07:37:00
繼續唬爛的店家
作者: Krizalido (live in game)   2020-08-27 07:37:00
感覺是大餐廳 只退服務費要人家刪評論 真靠北
作者: snoopy63 (忙死了)   2020-08-27 07:46:00
這樣就感到羞辱也太脆弱...和解書要求簽了再履行或是要去刪除撤掉申訴或評論也正常,督導在沒跟公司確認下就跟你承諾才有問題...
作者: crt0921 (蝴蝶)   2020-08-27 07:52:00
好想知道是哪家
作者: qber (nothig)   2020-08-27 07:52:00
哭哭喔
作者: mystage (亭)   2020-08-27 07:56:00
你有權利要求品項一樣,不過這個純粹是店家不想惹麻煩,要跟你和解。事實上你告民事也未必贏,你的損失難以估計,你要怎麼舉證你損害賠償要多少。我認為您爭取權利的態度是對的,我也覺得消費者要自立自強。不過若您換位思考,或許會發現,這件事情還有其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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