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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陳苡葳
3.完整新聞標題:
兇猛比特犬突然攻擊無辜騎士 鄰居:傷者腿部血肉模糊
4.完整新聞內文:
雲林縣虎尾鎮驚傳兇猛比特犬咬傷人事件,一名廖姓男子23日晚間9點27分騎車外出,行
經虎興北路時突然被一旁經過的機車所載比特犬緊咬腿部不放,造成腿部大面積撕裂傷,
警方表示,當天即派員前往處理,並已受理報案,目前正在偵辦中;動植物防疫所也啟動
調查,釐清飼主是否違反管理責任。
廖姓男子的姊姊昨晚在臉書社團發文,並出示社區監視器畫面,從畫面中可見,事發當時
廖男與另一部機車前後騎乘,兩車相遇、呈平行時,比特犬突然從機車踏板上撲向廖男,
緊咬著腿部不放,飼主見狀也卯足全力拖拉該犬隻,並向行經車輛求援,仍束手無策,造
成廖男腿部被比特犬撕咬成傷。
廖男姊姊在文中指出,她的弟弟騎車外出卻被社區附近的比特犬攻擊咬傷,經目擊民眾及
家人協助送醫後進行開刀治療,文末控訴警方處理效率讓他們困惑,不知道如何是好。
對此,虎尾警分局大屯派出所所長蔡昆鴻澄清,警方與飼主第一時間即前往醫院製作筆錄
,並無發文所言的情形,同時呼籲飼主若外出遛狗,不甚咬傷人,會涉及過失傷害刑責,
處分5年以下及50萬以下罰金。
鄰近住戶今天受訪時表示,事發當時,地面上仍清晰可見廖男受傷時的血跡,他回憶,廖
男的腿傷只能用「血肉模糊」來形容,且廖男身材高壯,竟被犬隻傷得如此嚴重,左鄰右
舍都很害怕出門,深怕一不小心就會被追逐攻擊,更擔心家中的老弱婦孺出意外。
廖男外甥女也在臉書上發文,「幸好是身強體壯的舅舅,幸好只是咬傷了一條腿。同一件
事件發生在老弱婦孺,會是怎樣的結局。」希望藉此提醒飼養犬隻的飼主,務必善盡管理
之責,莫讓兇猛犬隻傷害無辜民眾,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針對該案,動植物防疫所表示,農委會2015年公告6種具有攻擊性寵物之一,比特犬為第1
名,飼主在飼養管理上有一定限制,依動保法第20條規定,一般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須由7
歲以上人員伴同,比特犬須由成年人伴同,且出入各場所須繫1.5公尺以內的牽繩,嘴部
配戴透氣嘴套,若違反規定者,可依寵物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
以下罰款。
當事飼主如因違法以上情形,且犬隻出外時攻擊其他犬隻和人員,可能處以罰款外,也會
面臨民事求償問題,呼籲飼主針對兇猛犬隻用心管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814283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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