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僅存「八卦窯」地主誤拆 文資審議中慘遭嚴重破壞
4.完整新聞內文:
全桃園僅存唯一的「八卦窯」今傳出遭破壞,在地藝文團體桃園回龜山陣線日前才向桃園
市府提報文資審議,未料結果仍未出爐,地主整地過程就誤拆,已破壞磚體近5成,桃園
市文化局獲報到場制止,並張貼「暫定文化景觀」公告,近期內將二度會勘,釐清窯廠產
權、道路規畫等疑慮。
桃園回龜山陣線指出,位於緊鄰A7合宜宅的樟腦寮磚窯場,為桃園僅存完整的八卦窯體,
也是當初聯外道路規畫時,意外發現的協和磚窯廠,因林口台地產紅土,在6、70年代全
盛時期曾有近50座,後來建築轉型為鋼筋水泥,磚窯廠沒落面臨拆除命運。
回龜線解釋,俗稱八卦窯的霍夫曼窯,是由德國人在1865年引進台灣,2005年統計全台仍
存有25座,直到今年全桃園僅剩下這座還完整的「協和磚廠」,除了具有重要文化價值,
還是在地居民和土地連結的記憶,有保存維護必要,因此向桃園市政府提報文資審議。
回龜線說,但文資審議結果還沒出爐,地主疑似於過戶土地後在不知情狀況下破壞窯體,
今天接獲民眾通知才發現,並經文化局緊急會勘,地主則表示新購入土地,為了私人用途
整地過程不慎破壞到磚窯廠。
桃園市文化局表示,接獲民眾通知即報警到場制止,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61條
,啟動暫定文化景觀程序,今天下午於2點半到場張貼暫定文化景觀公告,並告知現場施
作單位、地主及相關人士程序、罰則。
文化局指出,「龜山樟腦寮磚窯廠」經民間團體提報文化景觀,今年3月6日會勘,因相關
提報地號範圍屬私有產權,尚有產權、道路規畫及建築結構安全疑慮,所以首次會勘決議
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後再審。
文化說,現已啟動桃園市磚窯產業文化資產普查計畫,預計9月有成果,近期內也會辦理
第2次會勘,為避免誤拆再度發生,會請轄區龜山分局加強巡邏,並邀文資委員研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48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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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新招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0-08-28 00:15:00古蹟沒有自燃就不錯惹 嘻嘻
作者:
CYL009 (MK)
2020-08-28 00:15:00ㄏㄏ 台灣人最愛拆古蹟了
私人土地被劃作古蹟根本土匪行為,要列古蹟就市價徵收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20-08-28 00:16:00
誤拆 當然
作者: xmaspan (xmaspan) 2020-08-28 00:17:00
若你家被提報為古蹟,不能改建,你會不會誤拆、放火
作者: SPAEK (小雞) 2020-08-28 00:17:00
被認定當然要想辦法搞定 不然超級麻煩
然後被列古蹟土地都不能開發,還要地主自付古蹟維護費文資法最可惡的地方就是不想花錢就強佔民地
作者: xmaspan (xmaspan) 2020-08-28 00:19:00
垃圾文青主導的法案
作者:
clv (慢慢習慣æˆç‚ºå¤§å”)
2020-08-28 00:22:00這種是日治時期的嗎 如果是中國傳統就拆了
作者: alex00089 2020-08-28 00:23:00
沒觀光價值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20-08-28 00:24:00幹 人家花錢買了地還不能用,政府應該出錢把那區塊買下來吧,憑什麼強占
作者: SPAEK (小雞) 2020-08-28 00:25:00
所以現在不少解決方法就是毀掉就好 被罰都划算
作者: SPAEK (小雞) 2020-08-28 00:28:00
真的 被審過 才真的麻煩大了
作者:
douCai (我很臭可是我很溫柔)
2020-08-28 00:32:00政府要保存就出錢買下來啊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20-08-28 00:40:00你不買 我就拆 爽啦 幹
作者:
ysc1213 (ysc)
2020-08-28 00:42:00要看執政是哪邊吧
作者:
taco20 2020-08-28 00:45:00還真不小心呢
作者:
njpbjp6 (N J)
2020-08-28 01:04:00列為古蹟要地主負責維修真的很好笑,不修還不行,媽的一堆白癡站著說話不腰疼。
作者:
IRPT001 (清純無限好~兇不下去啊)
2020-08-28 01:13:00那團體算官方嗎?他說是就是?
土地使用本來就有限制,古蹟只是其中一種而已不然為何農地不能蓋工廠(?)中華民國的土地雖然是私有制,但是怎麼使用還是要依照政府規定,古蹟只是眾多限制中的其中一種,偷拆古蹟基本上跟偷蓋農地工廠是差不多的行為
作者: tony20095 2020-08-28 01:53:00
快被列為古蹟的都會被自燃或誤拆,還不都因為政府不給錢買下來
作者:
wario2014 (wario2014)
2020-08-28 02:10:00我是覺得法令也太不合時宜了,你要人家古蹟不能動相關配套在哪,如何開發,收益總該給地主分成吧不能在土地私有制的大架構突然來個共產式的法令沒收
作者:
wario2014 (wario2014)
2020-08-28 02:13:00人家當然想盡辦法不配合,立法委員都在幹嘛
作者: st89702 2020-08-28 02:17:00
直接判個15年
那就跟農地工廠一樣阿,土地畫成農地有沒有補償?配套在哪裡?當然地主也會想盡辦法不配合違建也是一樣阿,限制土地開發範圍的配套是什麼,地主也是想盡辦法不配合如果大家都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個社會還要如何運作
因為燒不壞,改用怪手啊XDDDDD政府不出錢,怪誰
農地工廠是你買農地時本來就不能蓋工廠,古蹟判定是你買地的時候還可以自由使用,後來才被政府剝奪了,這兩種是完全不同概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