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剛剛在Netflix 看紀錄片
裡面介紹到菲律賓的監獄是犯人管犯人,管理員只管大門,一整天只有晚上點名會出現,裡面要搞體罰都可以。
主持人剛進監獄時,被迫在70個受刑人面前被「市長」裸體搜身,雖然名為搜身,我覺得羞辱的成分更重一點,要給新人一點下馬威。
市長:是監獄裡的小組長的角色,裡面基本上是他當家。
台灣不是常常說監獄人力、預算不足嗎?怎麼不考慮犯人管犯人,這樣可以大幅降低人力。
只要有幾個人在門口輪班看門就好
每週從補給口補給基本日用品,裡面自行分配管理。
煮飯、分配日用品、秩序都由犯人們自己自治,裡面有黑吃黑、欺負新人的事情也不管。只要沒人受傷、死掉就好。
我相信鄉民都會贊成台灣犯人管犯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