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7788 ()》之銘言:
: 今天凌晨2時許,劉帶著濃濃酒意跑到健身房門口,趁館長準備上車時朝他開了三槍,三
: 槍全打中館長,其中一槍打中手臂後貫穿,又擊中大腿造成粉碎性骨折,另一槍又打中右
: 大腿,彈頭卡在內,最後一槍打中右小腿,子彈卡在右腳踝。隨後劉步行逃逸,帶裝有一
: 把槍與五發子彈的包包前往不遠處的林口警分局文化派出所自行投案。
: 警方從他的包內起出一把手槍,但因劉拒絕製作筆錄,表示要等律師到場才願說明,警詢
: 後將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
來跟我畫重點 根據社會安全網
濃濃酒意
犯案當下喪失判斷能力
事後主動投案
另可能在血中發現犯人當時有用藥的情況
犯案當下無意識
現在犯人離無罪 就差一個陳筱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