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吳淑玲
3.完整新聞標題:
時力立委質疑台南學甲爐碴田多疑點? 市府:一切依法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縣學甲區大量爐碴遭不當丟棄回填農地等情形,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下午會同相
關單位到現場會勘,陳椒華認為應比照後壁玉米田爐碴案,請農委會與環保署採樣用王水
消化法檢測重金屬總量,及挖洞取水,不應只取表土做檢測;台南市環保局強調一切依法
行事,已限業者180天內清除。
台南市學甲區2015年曾爆出農地被非法掩埋爐碴,甚至有上萬斤的爐碴米差點流入市面,
去年慈福里長李新進再發現旁側三塊農地遭掩埋爐渣,提出檢舉,李新進說,2015年非法
掩埋的爐碴移到學甲工業區堆放至今4年多未處理,另有一處爐碴堆置場後來賣給第三者
蓋工廠,但地下掩埋的爐碴,環保局說埋在工業區不違法,至今未處理也未檢測。
陳椒華指出,爐碴直接埋在農田中,環保局若還堅持採用「溶出程序」,會低估可能的汙
染,要求台南市環保局及農委會應補做土壤重金屬總量檢測、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
治基金管理會(簡稱土基會)進行土壤重金屬總量檢測及地下水汙染調查,並在一個月內
進行。
台南市環保局強調一切依法令行事,絕不掩護業者,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案件,學甲三筆
地號總面積1.247公頃,估計埋有3萬噸爐渣再製品,要求清理義務人依規定提報清理計畫
進行清除,並需在180工作天內完成清理,否則將加重連續裁罰。
台南市環保局指出,109年3月針對學甲農地執行相關採樣及檢測作業,皆依環保署公告的
標準檢驗方法辦理,分析結果戴奧辛及重金屬均未超過毒性溶出試驗標準,另土壤也未達
汙染標準,但仍不應棄置於農地,已令其清理;另經濟部相關規定,爐渣經過處理程序符
合再利用用途之產品並無規定限制使用於工業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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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