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黃旭昇
3.完整新聞標題:
館長槍擊案 法院裁定凶嫌羈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館長」槍擊案,涉嫌行凶被告劉嫌今晚遭檢方聲請羈押。新北地院晚間表示,被告
劉男於晚間10時50分經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認為劉姓嫌疑人涉犯重罪,違反槍砲彈藥
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今
天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劉男晚間在新北地檢訊後遭檢方裁定聲請羈押後,準備移審法院開羈押庭時,押解過程,
突然遭到自稱「終極館粉」的李姓男子飛撲毆打。
法警對突如其來的舉動,立即將李男架開。李男表示,平常喜歡看館長的直播,擔心館長
中槍後無法好好健身,他在地檢署等待已久,希望替「館長」出氣。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今天凌晨遭人連開3槍,右臂與右大腿中彈。林口長庚醫院中午
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治療狀況表示,陳之漢手術後生命跡象穩定,由於身體健康,預後「
審慎樂觀」,有機會在一週後出院。
23歲劉姓男子涉嫌今天凌晨開槍擊傷「館長」陳之漢,事後帶槍與子彈自行到林口警分局
派出所投案。(編輯:方沛清)1090828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v1qX1L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