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0-08-29 01:53:35不是警察轉彎拉
一個重大刑案發生
報告流程是
初報 續報 結報
針對第一線處理主管的初報
來自於承辦員警或偵查佐的報告
講求的就是快 簡單明瞭
尤其這種社會矚目
要讓主管立即向上報告
通常就是筆錄做完
針對犯嫌筆錄及掌握事證去做初步釐清
而當下過沒幾小時分局長跟刑大就出來說排除共犯
應該就是用初報
新聞稿上一定有加上初步兩個字
也就是初步排除
所以警政署出來再做一個專案報告
這個可能是後續查下去有掌握新事證的續報
稍早槍手也被羈押
那代表檢座跟法院也不認同他的說詞
也許檢警有掌握新事證了
八卦的點是今天下午警政署剛好也在署務會報
內容不能透露
只能說署長很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