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物,由於認知能力在不斷增長,所以不同時期的認知是不一樣的。
就是說,人類的知識是不斷在變化的,昨天不對的,也許今天就是對的。
美國的標準以及其他國家的標準,這些年一直都在變化之中,美國在1999年才設立的含量標
準。
這說明,全世界對克萊多巴胺的認知,本身就一直在不斷的深化之中。
所以,拿10年前來對比今天,尤其是巨大變化的今天,本身就是荒謬。
瘦肉精本身是一個種類,具體到每一項,功能,毒性,殘留等本身差別巨大。
零檢出本身就是在研究還不夠深入情況下的一種政策,為了人民的安全考慮,有很大可能造
成人身傷害的情況下,當然要先禁止。
我們要注意的是,不是落後國家,相反是食品要求非常嚴格的已開發國家,例如日美加開放
了克萊多巴胺的使用,制定了合適的標準。而且要注意的是,開放的不是所有瘦肉精,而是
只有這一種。
因為暫時禁止,不代表永遠禁用,一禁了之,那是懶政,或者是科技實力不夠。
真正為人民考慮,是拿出科學的態度,不斷探索,最終找出對人民最有益的方案。
日美不但有技術,而且有為人民服務的態度,他們找出了合適的方案,再加上這十年的驗證
,日美加他們的人民有因為克萊多巴胺出事的嗎?沒有嘛
台灣技術可能缺少,那態度要夠。不確定毒性的時候,堅決禁用,有人做出了研究成果和合
理示範,馬上跟進。
真的,少些政治操弄,不讓人民買到安全便宜又大碗的豬肉才是真正的人民公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