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執行機關為桃園市衛生局,去年11月5日發布,其中第12條
: 明定「本市販售之豬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不過若違反此條文,條
: 例並無訂定罰則。
自治條例是要經過市議會通過才能變更的 桃園市議會是國民黨人比較多
不過我看看哪個桃園市議員敢去幫鄭文燦背書說 要桃園人吃瘦肉精的
qn老爸就是桃園市議員 如果黃景熙議員敢去贊成 我絕對會叫我家全部的人
下次選舉都不要投給他 媽的把桃園人健康放在哪裡
我建議如果桃園市議會國民黨議員聰明的話 反而應該修正這個自治條例 把罰則加上去
桃園人應該沒有比台北人跟台中人還有雲林人低等吧
憑什麼要我們吞瘦肉精美豬 幹
要吃瘦肉精美豬 麻煩留給其他 像是嘉義縣、台南市 這些民進黨自己議會跟縣市長同黨的
民進黨看看2022要不要打出 讓民進黨議會多數 讓台灣人可以好好吃瘦肉精豬肉的訴求
媽的 幹 要吃瘦肉精美豬的 麻煩 乾脆開放都去 台南市買好了
反正那邊連爐渣米 都喜歡吃了 多一個瘦肉精美豬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