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林伯驊
3.完整新聞標題:馬伕超慘!第4次被逮 判刑還沒收100元酬勞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8-30 12:52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張姓男子涉擔任應召站「馬伕」,去年10月間開車載小姐去汽車旅館性交易,被員警
喬裝的男客「打槍」,他便載她駛離,結果在外埋伏的警方隨即攔查,將張送辦。橋頭地
院發現,張第4次當馬伕遭逮,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也宣告
沒收他此趟車資100元。可上訴。
左營警分局表示,2019年10月間,在網路上有不法人士從事性交易、招攬客人,便以通訊
軟體約潘姓應召女到左營某汽車旅館,潘女到場後,員警推稱「不符合需求」請她離去,
此時勤務人員跟隨載潘女離去的車輛,在三民區攔查,潘女事後也配合指證。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擔任俗稱「馬伕」的司機工作,負責載應召女到約定的賓館、汽車旅
館等場所跟男客性交易,待該次交易結束,他可領取300元車資當酬勞,若未成功則僅100
元。
左營警分局去年10月間執行網路色情查緝勤務,發現性交易廣告訊息,依該網站所提供的
LINE聯繫應召站,並佯裝男客談妥5200價碼與潘女性交易,張姓男子同月29日傍晚6點35
分許,就開車載潘女到汽旅,但潘女抵達233號房,員警以不滿意為由,給潘女200元後請
她離開;當潘女搭張的車離去後,警方尾隨至三民區明誠二路與民族一路口攔停,當場扣
得張的手機、此趟酬勞100元。
警方將張姓男子依妨害風化罪嫌法辦,他於偵訊、審理都承認犯行,法官則發現,張先前
就因當馬伕被抓過3次,2016、2017年間判刑2月、3月、3月徒刑,痛批未警惕悔改,但考
量他認罪且「馬伕」角色的惡性,比經營應召站而剝削女子性勞務從中賺取暴利的人還輕
,判5月徒刑,他犯案用手機、報酬100元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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