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幕後黑手要取館長的命,
一定是派老手,至少見過血的
,不然至少也是熟手,幹過兩
票以上,見到旁邊有人不會慌
,避免任務失敗,熟手見目標
倒下,必然會上去補槍。叫唆
的老闆如果一定要取目標的命
,必然會找至少兩個以上的小
弟動手,避免失手。如果真的
要殺,必定動完手後叫動手小
弟出境,或至少到鄉下或山上
避風頭躲避條子查緝。大方
開槍又大方自首還找好大律師
,顯見絕對不是想要館長的命
。
再者,館長幫蔡英文助選,選
上有功,至少和執政黨有一定
交情。殺了館長不僅會驚動警
方,甚至可能觸發軍方情報系
統甚至國安系統,情報甚或國
安系統介入,可以引動整個國
家機器,屆時連台灣都混不下
去。出來混不過求財,得罪整
個國家體制是個極危險的選擇
,再怎麼有錢有勢和國家體制
作對無異找死。館長的重要性
又不足以撼動整個台灣,讓敵
對國家當成戰略目標,殺館長
的成本和代價並不成比例。
當然,要動到槍,至少是千萬
甚至上億的利益糾葛。作生意
講的是人和,黑道也有黑道的
規矩,也有潛規則,館長要打
破潛規則,又要打破利益分配
原則。不顧人和講話太嗆得罪
太多人,花個百萬買槍找個外
行開你幾槍剛好而已。真的要
取你性命難度沒那麼高,而且
一定會經過縝密計畫,一擊斃
命,不會像這個殺手行動漏洞
百出,還作案完自首。
所以結論,有幕後黑手,但並
不以殺人為目的。
※ 引述《casa163 (CC)》之銘言:
: 確保幕後黑手不會經由槍手曝光,有以下方法:
: 1。滅口
: 死人不會說話,槍擊後將槍手滅口是最好的選擇。
: 2。潛逃出境
: 槍擊重要人物,通常會安排在多人活動時製造槍擊機會,在現場無法確認開槍的人是
: 誰的狀況下,當天旋即潛逃出境,從而無法追緝兇手形成懸案。
: 3。自首
: 談好價錢,由槍手自首,確保槍手出獄後的生活保障,讓警方結案。
: 第1、2項相對幕後黑手都是曝光風險較低的選擇,但為什麼這次館長槍擊,會選擇風險
: 最高的第3項呢?
: 我認為相對於第1、2項,選擇第3項有幾個好處:
: A.讓轄區警察有台階下。
: B.讓該行政區首長無責,甚至有破案政績出來。
: 綜合以上對幕後黑手的動機與執行面的思考得出以下四點結論:
: 一、槍擊的動機是館長所象徵的意義而不是他的生意。
: 二、幕後黑手不希望形成懸案。
: 三、幕後黑手不希望製造新北市的治安問題。
: 四、幕後黑手極可能下達槍殺而非恐嚇的指令。
: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