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lax911 (Lmerro)
2020-09-01 00:16:42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汪淑芬
3.完整新聞標題:
9/1起路口大執法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交通部與警政署上週共同宣布,9月1日起實施全國路口
安全大執法,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
可罰新台幣3600元。
交通部說,近2年交通事故不減反增,民國1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天內死亡人數為2865
人,較107年增加85人;109年1至5月為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且很多發生在路口
,為防止惡化,路口加強執法刻不容緩。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分析,交通事故中,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也發
生在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名。
交通部說,104年至109年6月,各警察機關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
為舉發件數逐年增加,但民眾守法觀念仍有待加強。
警政署已發函各縣市警察局,9月1日起,連續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
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
路」。
警政署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取締,訂定3大原則,一是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
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
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其次是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
第三是以攔停舉發,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罰鍰都是1200元至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至5400元,「紅燈右轉」罰
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300元。(編輯:管中維)1090831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is.gd/EmDCHV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20-09-01 00:17:003寶崩潰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09-01 00:17:00他被罰錢,你還是死了
作者:
Busufu (不太舒服)
2020-09-01 00:19:00幹你娘 人行道先綠燈讓人走到路中間撞不就你們改的
作者:
lspci (awk sed echo)
2020-09-01 00:20:00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作者: vwpassat 2020-09-01 00:23:00
先把所有路口都建築地下道,才有依據能開罰。
作者:
Sanger (GO)
2020-09-01 00:32:00交通部長檢討用路人聰不聰明
作者: GooglePixel (谷哥批索) 2020-09-01 00:39:00
出了台北市都在打假球不敢抓
最高3600快笑死 罰得到3600大概也是把人撞殘了
作者: dogncat 2020-09-01 01:02:00
只要台北市比較文明
作者:
gotta (5566)
2020-09-01 01:04:00白癡喔,還要叫上千個警察去路口站,我們警力無限嗎?
作者:
jackerxx (((o(#+>"<)==o)))
2020-09-01 01:42:00可是+LONG說行人要禮讓大車耶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20-09-01 01:54:00大執法根本浪費警力 罰金提高 撞到行人的處罰加重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作者:
xhung (xhung)
2020-09-01 02:05:00行人只有這週才有人權
作者:
AmigoSin (JohnWall)
2020-09-01 0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