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自由電子報
2.記者:彭健禮
3.標題:糗了!警辦販毒案女毒蟲尿液不是她的 檢方撤回起訴
4主文: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糗了,女毒蟲尿液檢體哪去了?
新竹市警察局偵辦販毒案,傳訊一對毒蟲夫妻檔,對2人採尿送驗,丈夫胡姓男子有二級
毒品安非他命反應,妻子呂姓女子則有一級毒品海洛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反應。呂女
坦承吸安,但否認碰海洛因,推說是丈夫施用,檢方依偵查事證不採信她辯詞,依法起
訴。結果,案經法院審理,將夫妻倆各2瓶尿液檢體送DNA鑑定,呂女的2瓶都是丈夫的;
胡男的1瓶是自己、另1瓶則驗不出DNA;法官認為,無法證明呂女吸毒,檢方也撤回對呂
女的起訴。
對於法院採行DNA鑑定結果,讓苗栗地檢署震驚不已。對此,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
察官莊佳瑋表示,會請新竹市警察局寫報告說明「該名女被告的尿液檢體哪裡去了?」
新竹市警局偵辦販賣毒品案件,於去年3月5日到胡男夫婦位於苗栗縣竹南鎮住處,將胡
男、呂女帶至警局應訊說明,再經徵得2人同意採集尿液送請檢驗。結果,胡男驗出有安
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呂女則有嗎啡、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苗栗地檢署依毒品罪嫌將2人起訴。
因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
期徒刑,兩者刑責有別。呂女坦承吸食安毒,但否認有碰海洛因,稱於去年3月4日晚間
9點半許,夫妻2人在房間裡,丈夫將海洛因摻入香菸內抽吸,主張她疑似吸到丈夫施用
海洛因的「二手煙」,導致她的尿液有嗎啡陽性反應。
但檢方依據衛福部食藥署字函說明及法務部調查局檢驗煙毒案件經驗研判,苟呂女係因
不慎吸入毒品海洛因之「二手煙」,衡情至多僅有低劑量之毒品反應,若非長時間與吸
毒者直接相向且存心大量吸入吸毒者所呼出的煙氣,當不致於有如此高數值嗎啡濃度之
檢驗結果,認呂女之尿液中檢驗出嗎啡陽性反應,應非肇因於吸入他人之二手煙中所引
致。檢方認呂女辯詞不足採信,將她起訴。
不過,法官將呂女所涉之尿液送DNA鑑定,發現呂女所留存之尿液甲、乙瓶經鑑定結果,
均與呂女之DNA型別不同,而與胡男DNA型別相符,又將胡男所涉之尿液甲、乙瓶送DNA鑑
定結果,甲瓶尿液之DNA與胡男相符,然乙瓶精萃取DNA檢測,未檢出有DNA型別。
法官認為尚有調查釐清之必要,經再開辯論庭,檢方也認本件查無相關呂女之尿液可供
鑑定其是否涉有本件施用毒品犯行,故無證據可證呂女本件施用毒品犯行,應認呂女罪
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69條第1項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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