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vfAT8KtzPc
密室夾層尋獲失蹤少女!
一個有迷姦前科的人 等於是罪證確鑿了
只是還沒坐牢 可以上訴
我國司法單位竟然讓這種人 (英俊的羅姓壞男人)
還可以在八月繼續擄人
我國司法機關對於這種壞男人坐牢之前的管制 非常的不足!
例如在他坐牢之前,要他每天去警察局簽到!
至少可以避免他再犯罪或偷渡!
司法制度缺失這麼大,讓一個犯罪事實明確的壞蛋在外面可以趴趴走
他媽的!怎麼保障一般民眾的安全!?
我國司法制度有這麼大的漏洞
所以才讓一堆重罪犯有時間偷渡出去!免於坐牢制裁!
我看我國司法改革 是改到背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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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yane801x (0_0)》之銘言:
: 高雄少女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
: 板上都是相關文章
: 這次的案件告訴我們什麼
: 1.台男好危險
: 2.把失蹤案炒起來就能掩蓋其他議題 蟑螂瘋狂洗文
: 3.勸世圖都4真的
: 4.網路交友很危險
: 5.???
: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09-01 17:37:00
台灣司法 不意外
作者: tearness (塔綠班文字獄服刑中 幹) 2020-09-01 17:37:00
晚餐咧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20-09-01 17:37:00
這哪有什麼 以前還有性侵後被告跑去殺了被害人的呢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0-09-01 17:39:00阿肥整天怪東怪西 難怪交不到女朋友 可憐那
作者: a0187307 2020-09-01 17:40:00
薛球案 很經典!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20-09-01 17:40:00
關鍵字許川 自己去查那個案件有多扯 判決也是非常台灣法官的可教化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