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介紹律師給我
我的流程是
一、先和律師助理約時間
二、現場諮詢,一個小時諮詢費8000元先付
三、確定案情代寫狀紙,之後費用會再扣掉諮詢費的8000元
但劉嫌是
一、隨時都可以去律師事務所找律師
二、沒給諮詢費,但律師卻給劉嫌手機號碼
三、一毛錢都沒給,二位律師都出庭,連車馬費都不要
說真的,都當到那麼有經驗的律師了
你們要裝一下都不會,就說,劉嫌真的有付錢了
扯到什麼道義??真的把民眾或司法人員當白痴了嗎?
這樣子更顯的有鬼
如果真的那麼道義佛心,那我今天也打99通去律師事務所
看可不可以拿到律師的手機號碼
再麻煩他們道義的幫我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