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ck3170 (法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黃子倩、莊智勝/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66小時只吃一餐!少女曝「囚禁生活」不敢吵鬧 父怒:盼從重量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rn40KDM.jpg
: ▲高雄少女父親。(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 高雄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遭到「保全界李宗瑞」羅姓男子(31歲)略誘,被囚禁在新竹一
: 處出租套房密室中長達66小時,所幸昨(1日)警方順利尋獲,少女平安返家後,父親今
: (2日)表示,女兒因此次事件受到驚嚇,雖然現已開學,但暫時不會返校。另一方面,
: 針對羅嫌,少女父親則說,羅曾有2次性侵前科,此次又以同樣手法誘拐少女,希望司法
: 能夠從重量刑,避免更多人受害。
: 少女父親表示,女兒昨日返家後心情還算平靜,大家抱在一起、連哭都沒有,昨晚記下車
: 牌的「神閨蜜」補完習後還有來找她,2個女孩一見面就抱在一起哭了。對於此次的驚魂
: 風
: 波,少女返家後也未刻意說些什麼,家庭成員都保持平靜,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 少女父親說,女兒返家後見到媽媽,還向媽媽說了句「對不起」;少女表示,被囚禁的66
: 小時中羅嫌只給她吃一餐,其他幾乎都只喝水,「我也不敢有太多要求,沒有吃的就不吃
: 了。」父親也說,少女似乎不想與羅嫌有太多交流,大多數時間都保持冷靜、裝乖,配合
: 羅嫌指示、不吵不鬧。
: 少女向父親透露,第一時間遭求在密室時,羅嫌強迫她戴上項圈,並稱若不服從指令,項
: 圈將會發電電人,但若少女願意安安靜靜、不吵不鬧的話,他就將項圈拿掉;少女聞言後
: 也
: 承諾不會吵鬧,羅嫌果真也拿掉項圈。當警方前2次前往套房搜索時,其實少女都有聽到
: ,
: 但羅嫌威脅「如果出聲就對你不利」,因此少女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警方離去。直到第3次
: 警
: 方再度進行搜查,少女才鼓起勇氣故意製造聲響,引起警方注意。
: 回憶驚魂66小時,少女表示,他與羅嫌獨處的這段時間裡,2人都沒什麼聊天,但羅嫌會
: 拿手機給她看,為避免少女求救,羅嫌相當警戒,僅將手機拿在自己手中讓少女看看媒體
: 報
: 導內容,並不讓少女直接碰觸手機。
: 少女父親說,女兒很好學,平安歸來後第一件事就是想趕快去上課,但經過家人討論,認
: 為目前應該先暫緩,因全案都還在評估當中、且女兒也受到驚嚇,因此暫時還不會返校。
: 另一方面,針對羅嫌曾有2次性侵前科、且本案王嫌、盧嫌2位共犯昨夜又無保請回,少女
: 父親表示,雖然尊重檢方考量,但嫌犯重獲自由後是否又會再去殘害另一位無辜的未成年
: 少
: 女?「希望台灣檢方、司法能夠重新考量,針對羅嫌從重量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02/1799048.htm
: 6.備註:
: 只吃一餐也太狠
其實台灣的法律,應該要開始朝向判決責任制立法吧!許多社會案件都是輕判然後短期再犯,甚至是多次累犯依然刑滿釋放,然後再犯。
而這些判決有許多都有爭議,有的假釋減刑的過程草率,導致受害人一直增加,社會也一再的陷入恐慌。
應該要立法判決執行後,如果釋放犯人,短時間再犯,那矯正機構應該要連帶受罰。而裁定保釋或是假釋的,如果再犯、累犯,那負責此案件判決的一干人等也要一起擔負被害人的損失跟賠償,而且考績上也要做懲處。
不然這種一犯再犯的罪犯,完全都沒有防治也無法矯正,對於整個社會根本無法依靠法律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