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那些在吵戀童合法的鄉民躲去哪了?

作者: ai770116 (東方的神秘力量)   2020-09-04 00:24:43
在台灣未滿18歲就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如何判斷什麼叫合意性交?
成年人跟未成年人的權力地位嚴重不對等
成年人要對未成年人製造所謂的合意太容易了
拿個幾萬塊,甚至幾千塊就可以讓一個國中少女「合意」了你知道嗎?
更何況,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女性的身心都尚未成熟
國中少女的身體可以懷孕,不代表她的身體處在最適合懷孕的狀態啊
醫學上就是表明女性20歲~30歲最適合懷孕,不是12~14歲啊!
所以要立法保護她們在身心都不是合的狀態下懷孕
何況你們在做愛的當下是合意,有說要跟人家合意懷孕生小孩嗎?
叫一個國中生墮胎,對身體又是再一次傷害
叫人家生下來,如果家境好也就罷了,一個貧困家庭要養小孩,還要養小小孩
這是多大的社會問題?
為什麼社會贊成同志結婚,反對未成年性交?
兩個滿18歲的同志要結婚,在法律上他們就是行為能力人
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人家要領養小孩,只要經過相關單位評估可行之後,就可以領養
不像未成年少女生了小孩還要丟給爸媽負責
而且你信不信,就算你只用便宜的代價,在國小、國中就把人家幹到,也娶回家了
等人家長大滿20歲之後肯定會發現,小時候就是被你們這種噁心的戀童癖騙了!
要嘛就是努力想逃離這種關係,要嘛就是變成為虎作倀的加害人,加害下一個少女
國際新聞太多這種被戀童癖幹,長大加害其他少女的故事
戀童癖就是噁心!再補個幹!
※ 引述《Lalef (Lalef)》之銘言:
: 看到這篇就知道原po沒讀書是個草包
: 我們同性戀要求的是「廢除刑法227」
: 不是戀童合法,而是合意性交無罪
: 以下舊文轉貼:
: 首先,廢除刑法227是「人民民主陣線」所提出的主張,並非「台灣同志遊行聯盟」(我想
: 上文所指的同運大遊行是指這個意思),也不是「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我說明此點是因
: 為希望讓大家理解,台灣同志遊行聯盟自成立以來,一直希望擔任一個呈現同志運動多元聲
: 音的平台,所以在遊行隊伍中,會有支持婚姻平權的,也會有毀家廢婚的對立立場,並非只
: 有單一的聲音,但可貴的是,我們都能在溝通中理解彼此。
: 再來,這些不實謠言說的「廢除刑法227=性侵合法」,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和污衊,企圖
: 混淆視聽,煽動民眾的情緒。其實刑法221條到225都規範了「強制性交」、「(未成年人)
: 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責。因此流言所說「成年人引誘你的女兒性交,將是無
: 罪的」完全是危言聳聽。
: 放下心中的恐懼與擔憂,是好好理解議題的第一步。那麼,就讓我們平心靜氣來看一看,什
: 麼是「刑法227」以及「刑法227-1」吧!
: —
: 刑法227條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 刑法227-1條
: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俗稱的兩小無猜條款)
: —
: 227條是將未成年人的性交及猥褻行為都認定為有罪是被害人,而且是以刑法規範,不管是
: 自願或被強迫的性交都相同。第227條縱使有一天被廢除了,未成年人的「非自願」的性交
: 或猥褻行為仍然是有罪的,只有「自願」的性交或猥褻行為會在227條廢除之後被除罪化。
: https://bit.ly/2ZiR4vl
: 簡單講就是主張廢除者認為「性」只要合意自主,就不該入罪。
: -
: ※ 引述 《ai770116 (東方的神秘力量)》 之銘言:
: : → ai770116: 少數爛甲要未成年性交合法,就否定多數善甲結婚 09/02 21:19
: 這樣就是爛甲?
: 想問你心目中,什麼是「好甲」,什麼是「爛甲」呢?
: https://i.imgur.com/Wo33gD7.jpg
: https://i.imgur.com/rpKdy0V.jpg
: 同性戀可以結婚了,將來很多未成年卻還不行,現在的多元成家還沒滿足。
: 何況,現在同婚也沒有受到民法的規範,本質上還是專法,被當成異類阿
: 像是收養無血緣子女這類,原po是道德魔人跟不上時代吧!
作者: allenatptt (Allen)   2020-09-04 00:30:00
有月經就是為了懷孕用的,不然是要給你做豬血糕嗎,那些醫學研究跟甲甲不是精神病一樣只是政治正確的產物
作者: a78914124 (我騎BWS想約請站內)   2020-09-04 00:42:00
羅莉控就全部撲殺就好 噁心
作者: ai770116 (東方的神秘力量)   2020-09-04 00:48:00
有月經就可以做愛,有人11歲就有月經,有人14歲才有月經法律可以這樣定的喔!何況還有人想幹無月經的,照你們戀童癖的看法,根本出生就可以幹了吧
作者: awdxabc295 (中正汪東城)   2020-09-04 00:55:00
戀童什麼時候非法了 呵呵
作者: ai770116 (東方的神秘力量)   2020-09-04 00:57:00
戀童如果只停留在「想」在台灣當然不違法,做了當然違法在歐美,戀童連「想」都不行,持有相關刊物就是犯罪
作者: sylvesterleo (希爾)   2020-09-04 01:24:00
孫文傳人
作者: edc3 (草屯分局包庇田勝J性侵^^)   2020-09-04 0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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