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菊:被害者正義很重要 但死刑犯生命也

作者: Scathach (師匠)   2020-09-04 08:41:21
※ 引述《hankwtc (hankkong)》之銘言:
: 八卦版的水準看這篇有多少噓就知道
: 鄉民都覺得宣判死刑很簡單,反正死的是其他人又不是我。
: 只要是鄉民認為該死的,就得判死刑,否則就是恐龍法官,粗暴的正義感。
: 我忽然想起江國慶,被狗官陷害致死,後來發現是冤案,江國慶還能起死回生? 當江國慶
: 執行死刑的時候,有多少鄉民額手稱道,而被發現是冤案時,又有多少鄉民敢承認?
: 任何法官都不是神,不可能完全還原事發狀況,美國陪審制交由人民來決定有罪無罪,是
: 找一堆人來承擔責任,不是真的比較能發現真實。
: 陳菊也是這樣的意思: 死刑是絕對的,執行了以後,死了就死了,它沒有任何補救的機會
: 。再多的金錢賠償,都彌補不了受刑人的生命,以及家人的創傷。所以判死刑要非常、非
: 常小心,判了就是一輩子的結果。
: 一個由法官被提命擔任大法官在上課時自述: 退休後每每回想生前一輩子冤叛的機率,大
: 概有3成。這是一個多高的冤判率? 如果他判了100個人死刑,就代表有30個人不應該死而
: 死!
: 你會不會是下一個被冤枉的人?
所以我支持把死刑改成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佐以羞辱和虐待
每天被裸體塗蜂蜜放蟑螂 每天被民眾吐口水
這樣一來就算100個人裡面有30個被誤判
只要生命還在
到了判決被推翻的那天就能獲得巨額賠償
繼續開始新的人生
讚啦
o'_'o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2020-09-04 08:45:00
你負責塗....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20-09-04 09:26:00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姦人者人恆姦之,你去!!
作者: kenro   2020-09-04 09:41:00
不可能,人權的會說這樣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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